新区城建局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
新区城建局以住建部和深圳市共建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全国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为主要平台,在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刚刚结束的第九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上,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和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共同授予光明新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牌匾。新区城建局通过政府强制和政策激励两手抓,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一是创新思路,争创典型。新区城建局积极加强与省住建厅等部门的沟通,省住建厅拟将光明新区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模式在全省推广,并在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省委政研室高度评价该模式,将赴光明新区调研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情况。二是科学规划,管理前置。编制《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并在规划中要求,土地出让阶段就必须明确项目所要达到的绿色建筑建设目标和建筑能耗指标。确保今明两年新开工绿色建筑规模不少于200万平米,其中3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三是争取支持,用活资金。2012年,分别获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00万元和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资金400万元,用于新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门户区发展单元试点零碳城建设。四是加强宣传,深化合作。积极参与绿博会等活动,举办光明论坛等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讨会,深化与欧盟促进中国可持续建筑发展项目组的合作。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