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bp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屏山县行政中心大楼1号楼14楼,联系电话0831-57212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时发布全县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水、电、气价格收费及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等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2021年,县发展改革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发布信息321条,其中:工作动态257条、重大项目32条、政府采购2条、内部文件等30条;县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公开发布信息354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办理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予以公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明确工作目标,分解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按审签程序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发展改革局未开办政务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本单位主要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和县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两大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专人负责,杜绝严重错情、涉泄密事件、违法违纪等问题发生。通过监督检查,县发展改革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容符合要求,未发现内容虚假或存在反动、暴力、色情内容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力地宣传全县发展规划、立项审批、民生工程、价格收费、乡村振兴、办事服务等发展改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同时,仍存在工作机制、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22年将从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工作:一是持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监管机制,加强对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