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交易工程招标公告沙壆社康中心改造工程(施工)
1.项目编号:PSJY201****1202
2.项目名称:沙壆社康中心改造工程(施工)
3.招标方式:预选招标
4.工程类别:装修装饰工程
5.工程地址:深圳市坪山区
6.建设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局
7.经办人及联系方式:黄工,0755-28398976/181****0923
8.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9.本次招标内容:
工程概况:沙壆社康中心改造工程位于坪山区东纵路沙壆社区社康服务中心,改造总建筑面积1436.20平方米。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0.招标控制价:3,240,463.41元
11.本次投标报价上限的下浮率:12.01%(参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年度下浮率(2016年)的通知》深建价[2016]15号,下浮率的绝对值减8个点)。
12.投标报价上限:2,855,230.65元
13.工期:90日历天
14.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12月6日9:00时至2018年12月11日9:00时
15.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入选坪山区2018-2019年度政府投资简单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装修装饰工程组。
16.定标方法:价格竞争法
(1)入库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输入总报价并上传《报价明细表》;
(2)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入库承包商的总报价进行排序,去除一家最高报价后,剩余的报价皆为有效报价;
(3)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计算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价格之和/有效报价的入库承包商数量);
(4)系统计算△E(△E=入库承包商有效报价与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差的绝对值/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E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
(5)系统将△E由低到高排列,△E最低的入库承包商作为中标承包商;
(6)若△E相同时,报价较低的入库承包商作为中标承包商;当报价仍相同时,报价较早的入库承包商作为中标承包商。
17、项目定标时间:响应截止后,系统根据响应承包商报价,按照价格竞争规则确定中标承包商。
18.咨询答疑事宜:
投标承包商如有任何疑问,须在交易公告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2018年12月6日9:00时至2018年12月7日17:00时)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纸质文件(原件)至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出具受理回执给相关单位并将疑问汇总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答疑的回复或变更说明,并提交至交易中心发布答疑公告。
19.其他有关要求:
投标承包商须在公告发布期间进入深圳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响应并进行报价。
20.项目特别说明
(1)最终结算价以根据深圳市及坪山区政府相关规定审定的价格为准。
(2)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且不高于中标价的10%。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3,240,463.41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32,863.41元,暂列金额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合计不可竞争费32,863.41元,则投标报价上限为2,855,230.65元。
(5)入库承包商除了按照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输入总报价并上传《报价明细表》外,还需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ZBS和BDS文件,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投标报价软件及相关报价规定提供TBS及QDG计价文件。
坪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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