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坪山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202000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晨林、曾思予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流程的建议》(坪山区政协会议第20200058号)收悉。针对您们提出的各项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修订完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体系
我局今年修订的政策《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时充分考虑政策体系的合理性,借鉴深圳市各区及其他省市政策制定先进经验,以《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统领性文件,指导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在《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设《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具体细化申报指南。此次修订充分考虑政策的协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提供政策保障。
二、完善优化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
针对今年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我局优化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的配置,由于申报的项目种类和数量比较多,对于企业已经上传的申报资料,在申请其他条款时无须重复上传,简化企业申请程序。此外今年还新设置了免申报条款,对于国高企业奖励等部分自主条款采取简化申报方式,由工作人员将主要申报材料上传系统,企业通过确认信息及上传补充材料即可完成申报。后续我局将进一步探索优化申报流程,精简项目申报要求,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三、优化项目申报和审核环节
在今年8月开展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中,我局取消了由银行代收材料的环节,由我局工作人员及第三方协审单位接收申报材料,并将所缺材料一次性告知企业,避免企业“重复跑”。对于高校和医院等事业单位,部分申请所需材料,如“近6个月水电费单据,管理费单据等”等也可免于提供,以减少申报材料的重复提交。对于纸质材料的盖章要求,简化为提供封面章、骑缝章以及重要页面盖章即可,最大限度降低申报材料准备难度。
四、探索对高校、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实行针对性政策宣讲及申报辅导
在今年的政策宣讲过程中,我局主办了除面向坪山区所有申报主体的政策宣讲外,还对深圳技术大学、马峦创谷孵化器、三和众创空间等高校、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宣讲,主要围绕不同受众宣讲重点条款,并一对一进行申报辅导。未来我局还将进一步探索上述单位在政策申报、审核、评估等多环节的简化试点工作。
五、加强第三方协审单位的专业性、权威性
我局今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专业的协审单位,从专业资质、审核经验等多个方面设置招标条件,已确保协审单位的专业性、权威性。在项目审核过程中,设置初审、复审环节,在第三方审核的基础上由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审核,确保申报项目审核的公平性、准确性。
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