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星荟园命名的批复
关于同意星荟园命名的批复
汕头市群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澄海区凤翔街道莱美路北侧,由你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星荟园”。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星荟园 Xīnghuì Yuán 位于莱美路北侧,范围东至白沙禽畜研究所用地,西至规划路,南至莱美路、南门社区集体用地,北至区间路毗邻澄海中学白沙校区用地。用地面积18135.7平方米,共建设6栋建筑物,其中1层建筑物1栋、10层建筑物1栋、11层建筑物4栋,总建筑面积78424.96平方米。
二、住宅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星荟园”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此复。
***:星荟园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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