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岫岩县贸促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岫岩县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岫岩县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岫岩县贸促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安排外国有关组织、企业同我县的行业组织、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流;为本地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2)根据县委、县政府和行业经贸发展战略招商引资,宣传我县招商引资政策及资源优势,推广介绍相关项目,为外商提供各项相关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帮助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办理有关促进中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3)在境内外举办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
(4)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编辑、出版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
(5)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会员或企业委托的事宜。
(6)组织企业进行反倾销提诉和反倾销应诉;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进行国际、国内民商事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顾问、代理等服务。
(7)为会员单位或企业提供相应服务。
(8)管理下设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
(9)办理上级贸促机构及县政府授权或交办的事项。
(10)其它有关投资、贸易促进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关单位1个,无变化。
第二部分 岫岩县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岫岩县贸促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6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6.6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9万元。
(二)支出总计46.69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46.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贸促会本年无结余结转。
(四)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6.69万元,比2015年增加2.38万元,增长5.36%。
2016年支出46.69万元比2015年增加1.07万元,增长2.3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岫岩县贸促会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4.11万元。
(2)事业运行12.43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2.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38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82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5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73万元,减少49.2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79万元,减少47.8%,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贸促会财政拨款支出46.6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45.62元,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贸促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贸促会无全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政府采购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贸促会无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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