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不拆卷)档案扫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不拆卷)档案扫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26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不拆卷)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1840000.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不拆卷)档案扫描服务项目;
2.内容及数量: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不拆卷)档案扫描服务项目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具体以全部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档案数量为准;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分公司身份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总公司授权;
(4)投标人须持有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备案登记回执;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备案登记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57290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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