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2018年9月13日至9月27日,我局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开征求关于《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共征集意见5条,现将有关意见及反馈情况汇总如下:
一、市民张先生:建筑节能是节能减排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加大对建筑领域节能项目的资金扶持。
反馈意见:建筑领域的节能项目已有专项的激励和扶持政策,可依据《龙华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扶持办法》申请相关的资金补助,故本办法扶持范围不再包含建筑领域等。
二、市民陈先生:办法里规定纳入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公布的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给予奖励,若一年前已经获得绿色制造示范称号,今年是否还可以申请奖励?
反馈意见:可以,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扶持项目原则上追溯年度不超过三年。
三、市民刘女士:申请单位及项目要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龙华区产业政策,如何判断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反馈意见:产业政策的依据标准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等,其中明确为限制类、淘汰类的项目不可申报资金资助。由于产业政策在不断调整变化,项目申报时须参照当年最新的产业导向目录。
四、市民朱女士:申报资金扶持是否每年都会有,有无具体的申报时间?
反馈意见:一般每年均会安排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具体申报时间以我局每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您可关注我局官方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五、市民林先生:管理办法有没有规定申报项目的投资额,项目投资额非常低或者非常高,是否都可以受理?
反馈意见:本办法对于申报项目的投资额没有限定,符合申报条件的节能项目,不论投资额高低均可申请扶持资金。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