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条试点收费管理路段停车收费今起微调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实施试点收费管理的5条路段的临时停车收费方式将实行微调:车主在临时停车泊位上停车在10分钟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停放超过10分钟的车辆按原标准计费。
据悉,今年1月10日起,我市对在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珠江路、珠池路、锦龙路、锦龙南路、韩江路(天山-衡山路段)等5条路段停放的车辆开始实施试点收费管理。自实施以来该5条路段随意乱停行为减少,道路车辆停放秩序明显好转,车辆通行顺畅。记者采访中发现,在餐饮业集中的珠江路在用餐高峰期间的泊位不仅使用率高,而且通行顺畅;锦龙路和锦龙南路由于附近住宅小区密集加上停车泊位严重不足,临时停车收费管理有效地解决了车主停车难的问题;但在韩江路和珠池路却有不少车主为了逃避收费,故意将小汽车停放在附近人行道或停车泊位以外的机动车道上。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正式实施,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加大力度查处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林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