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选选址公示(20140226)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我局收到王萍口腔诊所等的设置和变更申请,现将该医疗机构的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4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意见和建议将不予受理。
我局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电话: 89551120传真: 89551829
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卫生监督综合楼902室
邮政编码:518172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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