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城龙岗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NLGX06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的公示
《龙城、龙岗街道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研究》已于2013年编制完成,划定研究中NL-GX06统筹单元位于龙岗街道爱龙路以北,上龙塘路以东,怡丰路以南。为优先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深圳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该统筹单元范围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一、调整情况:
NL-GX06统筹单元面积为30.77万平方米,现状主要为私宅和工业用地。在综合考虑现状建筑、产权边界、规划道路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统筹单元可实施性及周边工业区及旧村的实际情况,将统筹单元南侧的两宗权属用地完整纳入统筹单元范围,将道路、空地、绿地等不符合《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要求的未建设用地调出统筹单元范围,结合更新意愿、上层次规划以及现状容积率等因素,将优化的NL-GX06统筹单元调整为NL-GX06-01单元(邱屋街片区)和NL-GX06-02单元,NL-GX06-01单元拆除范围面积38373.8平方米,落实一处不小于27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移交公共利益用地面积不少于15549平方米,土地移交率不低于40%,NL-GX06-02单元范围面积25.2公顷,法定图则土地移交率为31.1%。
调整后拟先行启动的NL-GX06-01单元(邱屋街片区)土地移交率高于原统筹单元和NL-GX06-02单元,新增了片区缺乏的重要公共配套设施,符合统筹单元范围调整原则。先行启动申报城市更新计划的更新单元,需按照我区相关政策落实公共配套设施用地。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10月17日止。
三、反馈意见: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51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28948190,传真:2894812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公示。
***:龙岗街道NL-GX06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示意图.pdf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0月11日
相关***:
***:龙岗街道NL-GX06统筹单元范围调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