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荐义务担当南山区兼职督查员的通知
广大南山居民:
为进一步加强南山区政务督查工作,推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落地实施,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强化督查工作的要求,决定建立“南山区兼职督查员微信平台”。创建问题发布、协调联动、督办推进的工作机制,作为我区督查工作强有力的补充手段。现面向南山区辖区居民,征集40名热心公共事业的居民代表,义务担当兼职督查员。
一、工作职责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对区内年度重点任务推进献计献策,监督提议。
(二)开展日常督查,可将发现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经济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通过微信平台反映或提出建议,由区委(政府)督查室结合实际督办。
(三)就全区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不定期组织兼职督查员进行专项督查,行成督查报告及时呈报区委区政府。
(四)年中及年底从兼职督查员中择优挑选代表,对全区重点工作、民生实事、民生微实事进行现场督查,在全区政府部门述职会议上对述职单位进行评议打分。
二、自荐要求
(一)拥护***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南山辖区常住居民;
(三)热心公共事务,善于发现问题,擅长研究问题;
(四)能够抽出一定时间精力,志愿参与督查工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自觉保守工作秘密。
请自荐义务担当兼职督查员的辖区居民,填写自荐表格(见***1),于4月17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发送到邮箱dcs@szns.gov.cn。
***:南山区特邀(兼职)督查员自荐信息表.docx
关于推荐上报南山区特邀(兼职)督查员的通知.pdf
南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女士,2654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