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在我区举行
为期2天的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昨天下午(21日)在我区结束,来自香洲区、斗门区和我区的102名人民调解员和村、居、企事业单位的调委会主任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自今年2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126件,同比上升39.2%,调解成功2911宗,成功率为93.1%,其中我区成功调解609例,成功率为94%,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珠海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全面提高我市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调解技能,本次培训班邀请市人大法工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的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设置了“局长讲法”、《条例》解读、民事行政案件调解技巧等课程,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祖国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