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会顺利召开
12月31日,香洲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会在珠海市君怡国际酒店顺利召开。香洲区各镇(街道)“三资”监管领导、55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约220人参加了培训。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洪少满出席培训会并提出工作要求,局党组成员、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主任董丽莉主持会议。
本次培训会会期半天,针对今年11月区政府出台的《珠海市香洲区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若干办法(试行)》及修订的《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培训,旨在提高对“三资”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解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中的实质性问题。
香洲区一直高度重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致力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股民收入。2014年起,着力从制度保障、资金投入、打造“两个平台”等方面开展工作。制度保障方面,打造“1+11”制度体系。以《珠海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和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84号令)为统领,制定出台配套制度11项,推动社区集体经济有序健康发展。资金投入方面,落实五大方面扶持。通过实施“增收计划”及“减负计划”,在公共领域治安支出、经济贡献奖励等方面进行扶持。3年来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合计发放扶持资金3726万元。打造“两个平台”,实现常态化监管。在全国首创“一个平台,一个标准,分级实施,监控实时,信息共享”的“三资”监管新模式。目前全区55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部纳入平台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