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学校特色校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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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普通初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学校特色校训的通知》(粤教基函〔201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学校特色校训,并按要求填写《中小学校特色校训汇总表》、《校训填报表》,于3月21日前发至基础教育科邮箱zhsjjk@163.com。
***:1、《关于报送义务教育学校特色校训的通知》(粤教基函〔2012〕24号)
2、推荐校训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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