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02〕46号)
珠府办〔2002〕4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O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2002 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00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 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意见》(粤纠办传〔2002)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02年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依靠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着重解决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效率不高等热点问题。把民主评议行风与纠风专项治理、政务公开、创建文明行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按上级要求,今年我市在市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旅游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评议工作由市、区政府纠风办及各被评议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评议内容如下∶
1.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被评议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情况。
3.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情况。
4.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依法履行职责、秉公办事的情况。
5.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二)在镇、街道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由各区政府纠风办协调组织实施。根据***纠风办关于今年乡镇、街道参与民主评议的站所数量达到30%以上的要求,各区要结合实际,确定评议对象,制定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三)在卫生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由市政府纠风办、市卫生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对我市卫生系统在去年进行行风评议之后,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是否落实整改,本部门、本行业的作风是否有明显改进等进行检查评议。各区"回头查"活动,由各区政府纠风办、区卫生局组织实施。
三、组织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陈洪辉(市政府)
副组长∶ 方 武(市政府纠风办)
成 员∶莫鉴东(市交通局)
邓 洪(市卫生局)
李建平(市物价局)
黄锡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刘 佳(市旅游局)
协调小组的任务是∶负责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召集行风评议会议,督促被议单位搞好行风自评,督促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团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
各区和被评议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于5月20日前将领导机构名单及方案报市政府纠风办。
市、区分别成立行风评议团。评议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群众团体、新闻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组成。
评议团的主要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如实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提出对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报告;对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情况及其行业作风状况进行评议。
四、实施步骤与安排
(一)评议工作采取被评议单位自评和动员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被评议单位在接受评议团评议前,要在本系统内认真开展自评自纠工作,对照评议内容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评议。自评步骤如下∶
1.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暂行规定》、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
2.开展行风情况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邀请服务对象和单位所在地或辖区内的群众代表座谈,直接听取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
4.分析总结本部门、本单位行风建设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整改工作。
5.通过对照检查,确定本系统自评等级。
6.按要求提交行风自评报告。市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旅游、卫生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必须分别向市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和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二)被评议单位自评工作告一段落后,市(区)行风评议团按照市(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助评工作。对市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旅游、卫生系统的助评,由市行风评议团和斗门区行风评议团分别在其管辖的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查、了解、收集对上述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市(区)召开助评会议之前,将收集到的情况,书面向市(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反馈。香洲区、金湾区除独立对本区物价、卫生系统进行助评外,还必须将收集到对市交通、旅游、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向市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反馈,并参与市的助评会议。
助评步骤如下∶
1.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和评议团集中听取被评议单位的行风自评报告。
2.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评议团成员,通过视察、走访、座谈、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评议意见。
3.召开行风评议会议,由评议团成员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初评。首先由评议团对被评议单位提出评议意见,然后由评议团成员对各被评议单位的行风状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4.督促整改落实,进行复评。初评之后,集中1-2个月时间,由被评议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需说明原因,提出进一步的整改措施或方案,并向所在地政府纠风部门报送书面整改情况。整改期间,组织评议团成员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解。整改结束后,组织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进行问卷测评。召开行风评议总结大会,由被评议单位汇报整改情况,再由评议团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复评,并将问卷测评与复评结果按4∶6的权重作为最后的评议结果。
(三)时间安排。5月底前为动员准备阶段。6、7月为被评议单位自评和评议团成员调查督导阶段。8、9月为民主评议阶段。10、11月为整改阶段,并确定最后评议结果。
五、搞好行风评议的措施和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是纠风工作实行纠建并举的一项重要举措。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组织下进行,日常工作由纠风办负责,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工领导负责抓,各被评议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评议工作,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纠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保证评议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二)要找准问题,抓好整改。通过评议,要认真解决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坚持边评边纠、纠建并举的原则,用行风评议检验行业作风整顿成果。市、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机构、纠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被评议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抓紧、抓好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做好评议工作总结。各区和被评议单位要注意分析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11月底前,各区和被评议单位要向市政府纠风办(联系地址∶市府1号楼632室,联系电话∶2233***4)报送行风评议工作总结。12月初,市政府纠风办向省政府纠风办提交全市行风评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