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玉龙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表彰玉龙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按照***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于2002年8月组织开展了玉龙坑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区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参与整治工作的各部门精心策划,周密组织,通力合作,开展了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经过一年时间,圆满完成了整治任务,消除了该区域垃圾填埋气体无序扩散和横向渗透迁移可能带来的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了该区域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整治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政府于2003年12月22日(深府〔2003〕222号)决定授予龙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9个单位“玉龙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翟忠泰等50名同志“玉龙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王敏等45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名单略)。
市政府号召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顾全大局,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工作作风和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把深圳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而努力奋斗!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