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工商局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行动部署和开展情况
根据省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工商明电[2015]7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并以(州工商电[2015]3号)文件转发到全州各县(市、区)工商系统,要求全州工商系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认真开展此项专项工作,现将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摸排主体情况
结合我州市场主体信息情况,通过网络抽查和实地检查,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情况全面排查,推进开展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落实网店实名制,做到对主体数量清、情况明。
二、对辖区重点商品重点监管
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和消费热点,以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强烈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农资及其他具有本地特点的重点商品,如粽子等农特产品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查处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监管辖区网络交易平台
以我州本地“淘手游”“黔城惠”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为重点监管对象,监督指导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制定完善网络经营者资质审查制度、商品质量检查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信用管理等制度规范,督促平台落实“交易主体有溯源,商品信息有审查,国家禁售无上架,退换制度有执行,消费者权益有保障”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是加强网络巡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网络监测、网上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等开展全面检查,并通过加强与商标权利人的联系、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检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从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全州共开展网上巡查93户次,实地巡查25户次,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黔西南州工商局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