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7月18日下午15:00在区委403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工作
2019年6月15日,我局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听证会公告,公布了听证目的 、听证内容、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听证会时间、听证会地点、听证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6月26日,我局在福田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告,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陈述人、书记员、听证参与人名单等事项。6月21日,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上向公众征求《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
(二)听证会召开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有15名,人员的构成:听证会听证主持人由张青献担任,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听证员梁红英,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法规科科长;听证员谢泽灵,职务为福田区卫生监督所五级执法员。听证陈述人钟浩,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中医科副主任科员;书记员刘燕茹,职务为福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中医科科员;听证参与人分别为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方靖博、福田区财政局郑少丹、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范凌霄、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林松青、福田区妇幼保健院郑晓文、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崔英姿、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周志衡、福田区风湿病专科医院尹志华、福田区肛肠专科医院梁靖华、福田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邓红照。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15人实到15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身份均符合法律规定。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的目的;
2.书记员核实听证参加人身份;
3.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
4.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人员情况并宣布听证会开始;
5.听证陈述人陈述《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编制情况;
6.听证参与人陈述意见;
7.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与人的陈述意见进行说明;
8.听证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
9.听证参加人审阅本人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二、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
(一)听证参与人普遍认为《深圳市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比较全面,听证会前已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二)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涉及经费的内容,第三十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建议合并为两部分,一是周期奖励,用于专科建设,不用于人员奖励;二是绩效奖励,用于人员绩效考核。
(三)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明确对外出培训3个月以上的人员经费出处。
(四)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明确三十八条,购买大型设备,设备材料费用是否有限额,临床收费设备是否符合购买条件,管理办法需再细化。三十八条第四点,科研课题立项,临床重点专科是否可以自主设立院内课题立项。
(五)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第十三条,业务条件,第一第二点要求较高,第一主编要求较高,希望能更改为主编。
(六)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明确专项资金购买比例要求。
(七)部分听证参与人对于团队成员绩效奖励发放,是每年发放,还是4年一发放。10%的比例经费绩效奖励是否由依托单位另外支持,需要完善说明,注明为配套经费。10%的比例较低,希望进行比例调整或考核年限调整。同时,应明确团队绩效考核配套经费由医院自筹资金进行资助。
(八)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对于申报省级重点专科的要求中,区级医院只有三甲医院才有资格申报省级重点专科,其他区属医院只能申报特色专科,是否省级特色专科可以给予补贴。专项资金购买设备内容需要加强说明。
(九)部分听证参与人建议明确辖区民营医院是否有资格参加申报。
三、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一)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一)点予以采纳。
(二)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二)点予以部分采纳,将三十四条中的团队经费放入第三十二条中,其余不变,即第三十二条年考核A级的临床重点专科,将给予重点专科领军人才绩效奖励15万,考核B级的给予10万,考核C级的给予5万,考核D级的无奖励。同时依托单位每年将按照区卫生健康局下拨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的10%的比例配套自筹经费给予团队成员发放。
(三)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三)点予以采纳,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区临床重点专科开展学术交流、选送本专科人员到国内外进修、培训等人才培养活动应符合专科建设需要。对于重点专科中符合我区人才认定的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我区人才补贴。”
(四)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四)点,予以采纳,将三十八条第二点改为“设备材料费用(实现专科建设目标所需关键设备购置更新、图书文献资料、材料费)等,购置设备须遵照设备采购相关规定,其中设备采购费用不得超过建设经费的20%”。
(五)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五)点,不予以采纳。因《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专科领军人才评选工作方案》已出,已评审出六个福田区临床重点专科和领军人才,评审标准不予修改。
(六)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六)点,不予以采纳。具体的资金比例会在年终考核中体现,具体的在管理办法中不做硬性要求。
(七)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七)点,予以部分采纳,关于给团队的经费已在第(二)点中予以说明,每年发放;关于团队人员绩效奖励经费的比例不予调整。
(八)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八)点,不予以采纳。此次制定的是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不是特色专科,这是两个概念。
(九)针对“听证参与人主要意见”第(九)点,不予以采纳。此次临床重点专科的评审范围是针对全区公立医院,不含民营医院。
同时,我局将根据听证意见,继续完善和细化管理办法。
特此报告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