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四压四抓保障煤矿汛期安全
为深刻汲取大竹大枫树煤矿“8.8”洪水倒灌淹井事故,全面落实雨季“三防”各项措施,通川区采取“四压四抓”,保障煤矿安全渡汛。
一是压紧主体责任抓落实。各煤矿企业是煤矿雨季“三防”的主体,矿长是雨季“三防”第一责任人,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矿级领导责任,压实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建立落实检查治理考评制度,务必把雨季“三防”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压紧监管检查抓督查。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是雨季“三防”主要监管责任单位,驻矿安监员是现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必须制订检查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人、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建立检查台账,落实检查结果的运用和处理。
三是压紧排查整治抓效果。各煤矿对排查出的制度落实、联合运转、设备设施运行、物资准备、地面电力设施、监测监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问题,必须列出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并逐条整治,整治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四是压紧预测预报抓撤人。各矿必须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预测预警研判风险机制,严格落实蓝色预警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制度、驻矿安监员对撤出人员现场清点制度、监管部门***监督制度。建立台账,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