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三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理论课程培训班通知
深卫人中医〔2013〕26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市属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实施中医药强市人才培训工程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10]970号)》的文件精神,建设中医特色、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三位一体”的集约式中医服务体系,通过“重经典、强临床”的培训,为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铁杆中医,造就一批中医药强市的精英团队。现委托深圳市中医院承办深圳市第三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暨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理论课程培训班,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对象
1.第二、三批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
2.深圳市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正高职称的中医师,二级(含二级以下)综合医院、中医院、民营医院副高职称的中医师;
3.取得深圳市第1、2期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结业证书的人员。
(已经参加过市卫人委举办的第1、2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的人员不再参加。)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3年6月— 11月(培训期共6个月),上课时间是每周二下午、晚上和周六全天。
开班时间:2013年6月18日 14:30(课程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
深圳市中医院医技楼6楼阶梯教室(地址:福田区福华路1号)。
四、培训报名
采取单位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深圳市第三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报名表》(***1)及《深圳市第三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学籍表》(***2),统一由单位上报,请于2013年6月10日之前将报名表、学籍表发(送)至深圳市中医院科教科邮箱sz83798493@.163.com(联系人:罗玫、谭丽虹;电话:88358110 ;传真:88358110)。
五、培训内容及师资
(一)培训内容 系统学习中医四大经典著作及中医经典在临床的运用。
1.《内经》
(1)运气学说与疑难病证;(2)古中医与近代中医的临床差异;(3)子午流注的运用;(4)病机十九条的临床运用;(5)《内经》的养生与临床。
2.《伤寒》
(1)六经辨证的渊源;(2)《伤寒》与危急重症;(3)外感用《伤寒》;(4)《伤寒》在妇科的运用;(5)《伤寒》在儿科的运用;(6)《伤寒》方剂的临床运用。
3.《金匮》
(1)《金匮》与六经;(2)《金匮》的病谱;(3)《金匮》与免疫性疾病;(4)《金匮》与妇科疾病;(5)《金贵要略》水气病方剂临床运用。
4.《温病》
(1)温病的地域特点;(2)温病与儿科的关系;(3)《温病》与危急重症;(4)新型传染病辨治;(5)寒温统一;(6)《温病条辨》(温热证方剂临床运用);(7)近代温病大家的用药特点。
5.《神农本草学》
(1)《本草纲目》;(2)《中药炮制与临床运用的关系》;(3)《神农本草学》与中药在临床的应用。
6.中医药法律法规
(1)《中医药条例》;(2)《中医药系列标准与规范》;(3)《中医“治未病”的思考》。
(二)培训师资:由张学文国医大师(陕西中医学院)、郭子光教授(全国名老中医带徒导师,成都中医药大学)、高思华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王耀献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院长)、沈庆法教授(上海中医药大学)、皮持衡教授(全国名老中医带徒导师,江西中医学院)、林子强教授(澳大利亚中医立法之父)、徐俊教授(美国中医药针灸协会会长、美国纽约医学院临床医学博士)、周小青教授(湖南中医药大学)、张六通教授(湖北中医学院)等国医大师、国内外、省市级名中医药专家、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以及深圳市名中医药师承指导老师承担本期培训的授课老师。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经费由深圳市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专项经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承办单位深圳市中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培训班工作,做好课程设计、教师的组织安排和学员的报名、考勤等教务管理工作。
(二)各医院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安排好培训人员的工作,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三)学员出勤率应达到90%,撰写经典与临床应用体会论文不少于一篇(3000字以上),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发给《第三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培训合格证》,同时授予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
(四)任课老师的教材或课件请于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sz83798493@.163.com ,由深圳市中医院统一印刷装订成册,供学员使用。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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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三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
《深圳市第三期中医经典与临床高级研修班学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