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同昌水闸泵站重建工程设计概算的批复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调整同昌水闸、泵站重建工程概算的请示》(珠水集团〔2011〕277号)收悉。同昌水闸、泵站重建工程已于2010年批复概算,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概算,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该调整事项不涉及设计方案调整,原因是材差和人工工资调整所造成的。经审查,同意调整该项目的概算批复内容。
一、调整材料、人工费审查依据
(一)主材价参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4期市场中档价计入;
(二)次要材料价格按省水利厅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次要材料预算价格(2011年)的通知》(粤水建管〔2011〕55号)中的材料价格计入单价;
(三)人工费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人工预算单价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水建管〔2011〕105号)规定,本地区属七类工资区,人工单价为39.5元/工日。
二、调整后项目总概算
该工程总投资概算调整后控制在5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调整为470万元,其他费用不做调整。
其他事项执行《关于同昌水闸、泵站重建工程设计该算的批复》(珠发改资〔2010〕3***号)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联系人:石文旺,联系电话:2120732)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程 概算 批复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