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民众意见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7〕206号)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龙岗区安委办起草了《龙岗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见***),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限为: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5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1、传真:28949212
2、邮箱:anjianju@longgang.gov.cn
3、信件地址:龙岗海关大厦西座15楼1517室
***:龙岗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龙岗区安委办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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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