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彩虹福狮贸易有限公司制香和姜黄粉碎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市彩虹福狮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模具生产建设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彩虹福狮贸易有限公司制香和姜黄粉碎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大浪湾工业园仁狮(珠海)工业有限公司二期二楼厂房,占地面积524.8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污染防治设施等,总投资概算200万元,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2.5%。主要从事竹签香,线香,倒流香,姜黄粉的生产及销售。计划年产竹签香、线香、倒流香共150 吨,姜黄粉 15 吨。实际年产竹签香、线香、倒流香共150 吨,姜黄粉 15 吨。
3、主要原辅材料:木粉,粘粉,中药粉,姜黄粉,香精精油,竹签。
4、主要污染物:生活污水、筛粉、拌料、机打成型工序中会产生少量颗粒物,经扩大车间的通风,采取无组织排放,不做定量分析。粉碎工序加工时会产生姜黄颗粒物,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企业采用密闭式粉碎方式粉碎,不会对大气造成影响,不做定量分析。本项目烘干工序中采用电式烘干机,无燃烧尾气产生。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7]2号)
6、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7、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华清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生活污水、打磨粉尘,焊接废气、固废、噪声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由广东华清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出具,并通过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审核,监测报告结论显示: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筛粉、拌料、机打成型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工序产生热蒸汽,粉碎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限值,生产工序产生的恶臭,符合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厂界噪声符合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12348-2008)3 类
标准。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废气、噪声、固废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