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拟征〔2021〕38号
洪蓝街道蒲塘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蒲塘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关于洪蓝街道新建蒲塘农贸市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20]31号),本地块拟用于蒲塘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洪蓝街道集体,蒲塘社区集体,项目四至范围为北至蒲杜路,东至蒲塘佳苑,南至空地,西至蒲塘桥南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30日,由溧水区洪蓝街道、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 抢栽抢种;
(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 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 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七) 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