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T1070015宗地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T107-0015宗地,位于南山区后海中心区,用地面积5566.6平方米,于2012年5月23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划设计条件规定:塔楼高度≤100米。
现该单位向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申请调整塔楼限高规定,第二直属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变更事项予以公示。
一、该宗地塔楼高度调整为≤150米,其余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期为20天,自2013年7月6日至2013年7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二直属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项目位置示意图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26978217,传真:26978217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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