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爱(广州)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新增汽车座椅马达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丰爱(广州)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新增汽车座椅马达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05503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39053190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审批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丰爱(广州)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新增汽车座椅马达生产线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乌洲山北路1号 | 丰爱(广州)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丰爱(广州)汽车座椅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乌洲山北路1号,主要从事各种汽车用座椅骨架的生产。因生产发展的需要,该公司拟进行扩建。扩建的主要内容为①拟在二期厂房新增1条汽车座椅马达生产线,年产汽车座椅马达120万个,占地面积为630平方米。②新增一栋单层职工食堂,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0人,设有食堂,不设住宿。项目不新增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及锅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 2、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等措施,确保注塑废气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 4、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5、废机油空桶、废矿物油、润滑油空桶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马达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须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塑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油脂及餐厨垃圾交有关单位回收处理;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