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014年清退低保对象两万余人
前些年,有些人有房有车还要去“想法儿”申请低保,有些家庭条件变好了收入超标了却仍然享受低保,曾出现过的“关系保”“人情保”让不少人心里不平衡。记者昨日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去年一年,市民政部门开展了低保专项整治和复审行动,通过重新核实认定,共清退低保对象两万余人,让那些滥竽充数的低保户再也没有便宜可占。
1月14日上午,在海港区秦皇东大街和东环路交叉口附近,市民政局专门开展了一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虽然内容涉及低保、五保、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几个方面,但很多市民关注的焦点依然在低保身上。
“他家要有车还能是低保户吗?”“他家都在外打工凭啥享受低保?”“低保是终身制吗?”……在活动现场,很多市民都借此机会向工作人员提问。
“低保对象名下有车、房产超标准、因子女就业或到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而家庭收入超标、低保对象死亡等情况的都要被予以清退。”根据大家的问题,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杨志芳回答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们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生活救助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县区民政部门每年都对低保家庭进行定期核查,根据低保户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化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去年,全市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和复审活动,清退家庭收入和财产超标、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两万余人,新审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1.5万人,实现了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补助有升有降。
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多低保对象被清退呢?杨志芳也进行了解释。“之所以清退数量较大,一方面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总体数量呈现下降态势。”另一方面城乡低保的工作重点已经从把困难群众保进来向规范化保障转移,在审批过程中,公安、人社、房管、工商等相关部门都要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大大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势必会被拒之门外。另外,国家也正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低保不是对困难群众唯一的救助方式。***已经出台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今天组织这项宣传活动,也是为了让广大群众在复审后更深入地了解社会救助政策,有针对性的向政府申请不同的救助,将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杨志芳表示,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市民有所疑问,也可以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咨询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