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供应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供应商
二、采购方式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每一类防护物资至少三家供应商
三、投标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印章)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加盖红印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印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印章)
6、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可不提供2、3项
7、企业资质和业绩材料(需加盖公章)
8、投标人要具有销售医用防护用品资质,在投标时一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和提交资料、样品日期: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学城新阳西路23号)B503办公室。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
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1、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供应商需求一览
新冠肺炎疫情防护物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2).xls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31609270
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4月24日
***1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
肺炎疫情防护物资供应商需求一览
一、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应为合法成立的公司,具备销售医用防护用品相关资质,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
二、防护物资需求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资)
三、防护物资要求
各供应商提供的防护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具检验或检测报告,有合格证明。所有防护物资应确保货源充足,且能及时供货。
四、防护物资需求供应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签署供货和质量保证声明,并根据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的物资需求,竞争性磋商时提供报价和样品(样品供黄埔区疾控中心参考,确定采购后作为样本,其余退回给供应商)。每一种物资需求,按照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3家供应商。若无法供货,则顺位第二供应商中标供货。
五、供货期限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签订供货合同后,按应急采购模式采购防护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