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第四次组织强制拆除非法养猪窝棚保障环境质量
天河区第四次组织强制拆除非法养猪窝棚保障环境质量
马鞍山周边、后山养猪窝棚的存在,引发废水、废气等多种环境污染问题,群众投诉不断,受到多方关注。2010年4月15、16日,天河区政府第四次组织千人执法队伍对该区域非法养猪场进行依法取缔和拆除行动,进一步解决这一区域环境污染问题。
这次行动是继2009年10月16日、2009年11月3日、2010年3月25日后,由区城管办组织协调,区城管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以及棠下街道办事处等多个职能部门再次联合的执法行动,主要对广氮旧厂区马鞍山周边5.5平方公里的剩余的800余户养猪场予以拆除,拆除窝棚面积达4800余平方米。
下一步,天河区政府将对拆除后的区域加强日后的监督管理,准备成立马鞍山综合管理巡检队伍,由车陂街道办事处和棠下街道办事处负责巡检队伍的管理,在三个进入马鞍山的路口设岗亭派人值班,对马鞍山周边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防止非法养猪场死灰复燃现象。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对黄村、新塘等存在非法养猪场的区域组织相应的联合执法行动,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障2010年亚运会的环境质量。(天河区环保局 郑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