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社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启动对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的巡察工作(图)
(图: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巡察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动员大会)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经广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2月10日对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进行巡察。2017年11月28日上午,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巡察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动员大会在荔湾区供销合作社2楼会议室举行,荔湾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全体成员、荔湾区纪委派驻组全体成员、荔湾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在编干部、荔湾区供销合作社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荔湾区供销合作社近5年来退休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荔湾区供销合作社“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金红同志主持。
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组长杨木带同志作动员讲话,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提高政治站位,以十九大精神为强大动力,按照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完成巡察任务。杨木带同志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巡察工作的原则、任务和方式方法。强调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组将紧抓“四个重点检查”,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抓实整改责任、强化组织保障七个方面,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金红同志代表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作表态发言: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坚决拥护市委、区委巡察决定,严格遵守巡察政治纪律、政治规距,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牢牢把握巡察契机,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为荔湾区供销合作社党委进行全面的“政治体检”,促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荔湾区委组织部调研员、荔湾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小燕同志就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三是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巡察队伍建设。
动员会上,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对荔湾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了民主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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