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沧江中学东侧幼儿园和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441号
高明区沧江中学东侧幼儿园和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国路以北、凤凰路以西拟建高明区沧江中学东侧幼儿园和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选址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沧江中学东侧幼儿园和教育配套设
施建设项目
三、方案情况
拟选址地块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国路以北、凤凰路以西,用地面积为13859.02平方米(约21亩),拟建设项目由一所公益性幼儿园和教育配套设施构成,公益性幼儿园按广东省以及幼儿园标准建设,规模为18个班,建设内容包括活动室、功能室、园务室、保健室、值班室、户内外活动场地、教师宿舍、围墙及园林等,建筑面积约6570平方米;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综合楼1幢(含36间标准教室)、宿舍楼两幢(含160间40平方米宿舍)、园林绿化、水景、围墙等,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6日(共十天)
五、公示地点:高明区明国路以北、凤凰路以西(项目现场)
六、公示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uihua@163.com ;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高明区沧江中学东侧幼儿园和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图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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