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通川区博星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达州市新佳创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达州市通川区博星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达州市通川区博星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石庙村。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一期工程设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学班82个,可容纳学生3440人。已建设教学楼3栋(3F)14353m2,学生宿舍3栋(7F)18000m2,礼堂1栋(3F)6277m2,食堂1栋(3F)4580m2,幼儿园1栋(3F)3512m2,行政办公楼1栋(4F)5000m2,250m标准运动场占地面积8000m2 ,无化学、生物实验室;二期工程设高中教学班80个,可容纳学生4400人。拟建设教学楼3栋(3F)14620m2,学生宿舍3栋(7F)27000m2,教师宿舍3栋(15F)39000m2,实验楼1栋(4F)5000m2,食堂1栋(3F)4200m2,400m标准运动场占地面积21000m2及地下辅助设备房和停车场。实验楼设置有科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普通生物观察实验,非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转基因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项目总投资66000万元,环保投资206.5万元。项目立项经通川区发改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019-511702-83-03-385952】FGQB-0080号),已取得达州市通川区住建局出具的项目预选址的函(通区住建函〔2018〕421号)、达州市通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出具的办学批复(通区教科民〔2019〕22号)和办学许可(教民151***********8号)。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251)。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产生的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砼浇筑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营运期实验室废水经单独的废水收集管道收集至位于实验室1F的酸碱中和池,通过酸碱中和调节后再排入生活污水收集管道进入初沉池;医务室废水经专用消毒池投加氯片进行日常消毒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收集管道进入初沉池;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一并排入初沉池处理;以上所有废水经初沉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魏兴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禁止大风天气作业、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密封运输、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硬化路面、洒水降尘、设置施工围挡、采用密目安全网、及时清扫路面、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防尘布等措施,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规定,做好扬尘防护工作;加强设备维护,减少燃油废气排放;选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通风,降低装修废气影响。营运期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机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后,由预留油烟通道送至屋顶远离教学楼一侧高位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进入酸碱喷淋塔内酸碱中和,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除去有机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要求,由排气管引至实验楼楼顶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由专设排气筒引至建筑楼顶排放;地下车库设置HTF-H型防高温排烟轴流风机,将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绿化带处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机械排风系统经土建竖井引至教师公寓高空排放;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污水处理设施避开建筑物上风方向,采用地埋式设计,加强绿化,减小臭气影响。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避免中午、夜间及中、高考期间施工;尽量均匀使用动力机械设备,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围墙,阻隔噪声,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加强校园绿化和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合理布局,加强内部隔声,中央空调组、通风设备、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低噪声型,并安置于地下机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吸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挖方用于回填,多余土方及时清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堆放于临时堆场,并采取防雨、防风、防泄漏措施,可回收部分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的定期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办公及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医疗废物经专门的医疗垃圾收集容器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初沉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做到无害化处置,实验室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含有毒有害物质的过期药品及废容器、有毒有害溶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采取三防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需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以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营运期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实验室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储存,加强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营运期加强日常环境保护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防止因事故导致污水外排;按照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通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