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再次征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和完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我委草拟了《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对有关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于2010年8月9日挂网向社会征求意见。现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形成《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劳务企业、监理企业和社会人仕,对修改后的《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于5月8日前将意见传真83124934或电子邮件xuzhiheng@gzcc.gov.cn,联系人许志恒,联系电话83124834。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广州市政府令第90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适用本办法。
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相关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和合同结算。
监理合同包括监理合同以及相关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和合同结算。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在本办法中统称为“合同”。
第三条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监督管理。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具体负责合同备案管理。
第四条 合同应参照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及按本办法备案。
第五条 合同各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提交合同备案材料,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齐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备案表》,《合同备案表》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材料。
办理合同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 通用材料:
1.合同备案信息;
2.合同文本(含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3.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条件;
4.联合体施工协议(联合体承接工程的提交);
5.建设单位同意分包证明(非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提交);
6.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授权签订合同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应提交);
8. 广州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账号办理通知书(劳务分包应提交);
(二)经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另提交:
1.承包人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三)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另提交:
1.承包方资质证书;
2.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或施工图预算书;
3.预算编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4.预算编审单位资质证书;
5.不进行招标的书面说明。
第六条 合同发生变更,合同各方应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提交合同变更备案材料,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齐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变更备案表》。
办理合同变更备案应提交材料如下:
1.合同变更备案信息;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
3.双方认为重要的工程洽商、会议纪要等材料。
第七条 合同各方在竣工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提交合同结算备案材料,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收齐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结算备案表》。
办理合同结算备案应提交材料如下:
1.合同结算备案信息;
2.工程结算书;
3.工程结算书编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4.工程结算书编审单位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 合同备案采取网络电子形式,合同各方应登录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站(http://www.gzgczj.com)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材料的电子文本,合同提交方身份及提交材料的数字签名应经法定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的认证。
第九条 已备案的合同作为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
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项目,其备案的施工合同结算价作为该项目承包企业最终业绩。
未按本办法办理合同备案将在诚信评价体系中予以记录。
第十条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备案的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应责令改正。合同各方拒不改正的,按工程监管权限划分,移交相应监管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将合同备案信息及备案材料上传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管共享平台,供有关监管部门查阅。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广州市政府委托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实施的公路工程的合同备案参照本办法执行。
***:点击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