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工商局岐山工商所查获假冒名牌拖鞋近2500双
在市区商平路的某百货商行,各种国际名牌拖鞋琳琅满目,但一看标价,耐克、彪马、背靠背每双6元,阿迪达斯每双13元。国际名牌竟卖出“白菜价”,让人诧异。近日,金平区工商局岐山工商所查处了这家售假窝点,查获假冒名牌拖鞋近2500双。
2011年3月4日,岐山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行进行检查时发现,商行内的货架及地面上摆放阿迪达斯、耐克、彪马、背靠背等国际名牌商标的拖鞋赫然在目,均无中文标明生产厂名、厂址。执法人员要求店主提供以上商标的生产厂家的合法来源凭证及商标的授权许可手续,店主无法提供。岐山所迅速立案调查,对现场涉嫌商标侵权的阿迪达斯615双、耐克1492双、彪马361双、背靠背31双共2499双拖鞋予以扣押,并立即与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as、彪马Puma、背靠背Kappa的商标所有权人联系。经鉴定,分别出具鉴定证明或报告:该商行经营的耐克、阿迪达斯、彪马、背靠背四种名牌拖鞋分别属假冒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 ”注册商标、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 ”注册商标、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导股份公司的“ ”注册商标、上海市卡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 ” 注册商标的产品。
经调查取证,店主承认这些拖鞋是他于2月25日花了12695元,向广州市华南鞋城某供货商低价购买的,四种品牌一共2539双拖鞋(其中耐克1492双、阿迪达斯655双、彪马361双、背靠背31双),购买价均是每双5元,存放在商行内准备销售。2月27日,店主将其中40双阿迪达斯拖鞋销售给另一家百货门市(另案处理),每双13元,销售额520元,其余的拖鞋还没有售出。岐山工商所依法认定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的2499双拖鞋,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金平区工商局把抓名牌商品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辖区拥有八个服装市场、以及鞋帽等小商品店较多的情况,大力开展打击侵犯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集中行动,通过市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举报等手段认真开展案件排查工作,办结假冒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as、彪马Puma、背靠背Kappa四个名牌商标的服装鞋帽案件22宗,没收、销毁侵权服装鞋帽一批。上海卡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特地送来题为“主持正义、维权护法”的锦旗,对该局迅速、高效查处侵权商品,及时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表示十分感谢,特别提到岐山工商所,高度评价该所在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的过程中,积极与他们沟通协调,使案件得到尽快查办,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损失,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KAPPA”(背靠背,意大利)、“NIKE”(耐克,美国)、“PUMA”(彪马,德国)、“ADIDAS”(阿迪达斯,德国)均属于国际知名品牌,一般只有在专卖店才能买到。正宗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售价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以上,并且做工精细,质量上乘,包装精美。消费者如果碰到打着清仓或外贸等旗号,没有专卖授权、价格便宜、做工粗糙的国际名牌服装、鞋帽时,就得多留个心眼,这些服装鞋帽很可能是假冒的,有的直接假冒知名商标,有的则在商标的英语拼写上有细微差别,用近似标志误导消费者,这些行为均涉嫌商标侵权,建议消费者到有专卖授权牌匾或商标授权使用证明的大型商场或专卖商店购买品牌商品,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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