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全面清理局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权责清单目录。根据省编委办、省住建厅发布的权责清单标准化目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办的工作部署,全面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目录标准,对我局各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编制目录清单报市编办、市政府核查。根据市政府、市编委办核查的目录清单,我局多次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和检查评估工作,对上级要求取消、移除的行政许可全部清理出目录清单,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我局现有审批事项共30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3项,依法取消及下放6项。
2.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目前,我局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受理和网上流程办理,2018年来窗口共申请受理约900项,其中行政许可受理申请约250项、非行政许可受理申请约650 项,大部分实现网上申报,全部按时办结,审批时限“双减半”,约800项。为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相关部门(单位)结合管理职责,认真加强平时业务检查和定期组织半年、年终检查,同时结合上级组织的有关检查活动,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做好《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该条例于4月4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5月3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上维护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市常委办公室(揭常办[2018]27号)通知,我局印发12000份《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大已召开《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大会,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切实抓好生活垃圾管理各项工作。我局发函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抓紧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设备设施的建设等工作,并已已联系省住建厅,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电子版(jpg.和ai.两种格式)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片发给各县(市、区)组织本辖区城市(县城)建成区各街道办做好辖区内的报刊栏或居民主要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张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落实本地宣传部门,充分运用电视和网络媒体,通过“互联网+”做好公益宣传片的播放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完善《揭阳市市区给水专项规划》。我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揭阳市市区给水专项规划》,于2017年10月23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11月3日在市住建局八楼会议厅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11月10日举行公众听证会。12月5日向市政府呈请审定。为落实市主要领导关于对市区给水专项规划的指示精神,我局于2018年5月14日再次征求意见并在18日召开讨论会,修改完善。6月11日吴毅青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审定了《揭阳市市区给水专项规划》,并原则上同意实施。建议根据审定会提出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后出成果。9月2日市政府六届2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2、完善《揭阳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我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揭阳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于2017年10月23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11月3日在市住建局八楼会议厅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11月10日举行公众听证会,11月30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12月11日市政府六届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正确实施。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4人,全部持证上岗。
2、强化行政执法。在房地产市场管理、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燃气管理方面多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书及执法建议书。今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稽查执法集中在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立案数共10件,结案数10件,罚没款总额405.67万元,行政处罚企业19家,行政处罚个人18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机关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3件;共承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28件,主办9件,协办19件。建议提案涉及供水用水、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建设、城市亮化、商品房交易和物业小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接到建议提案后,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提案、建议内容,研究确定办理答复科室以及办理答复原则。办理工作实行科长负责制,各承办科室的科长为第一责任人,针对不同提案制定办理方案。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综合管理科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在办理答复过程中,每份书面答复意见都反复修改,保证了答复意见的质量。受理的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完毕,并已按规定格式,书面报送了主管机关、回复了建议提案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办结率为100%。
2、接受社会投诉监督。认真做好12345热线的受理及转报,2018年以来共接到咨询44宗、建议8宗、求助23宗、举报23宗、投诉159宗。对受理的投诉事件及时转送机关科室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切实协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好服务工作。同时,我局还通过“揭阳建设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社会投诉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快速接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做好登记,及时向领导汇报,防止事态升级。2018年来共接到来信来访19件,反映的问题全部予以答复,没有拖延和失误现象发生,没有因发生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2018年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1宗,没有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0宗。
(七)全面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切实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专题法制研讨等各项制度,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一是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在思想上遵法崇法,在知识上认真学法,在行动上守法、在履职履责过程中用法。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对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进行再宣传、再学习;深入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住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针对性加强学习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加大对党员干部宣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力度,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2、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住建领域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一是每年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月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现场观摩活动结合起来,发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碟片150张,印发《安全生产54计》、《最新,将普法宣传教育与安全生产教育结合起来,面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管(质安)科(股、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相关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累计约5100人,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求,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好局网站、“两微一端”等,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二)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检查频率,加强定期、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各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