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封开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省地方性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大气、水体、土壤、矿产等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县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等各种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
(五)负责全县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的发放,限期治理污染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六)负责组织指导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保治理资金。
(八)负责管理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和健全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编报环境质量报告。
(九)管理环境科研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县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管理环境信息和环境标志工作,参与环境产业市场管理,推动绿化产品生产;协调组织、引进消化、推广应用环保高科技成果。
(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法律和环境科学知识。总结推广环境保护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