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
1月15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赖泽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做好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省委《实施意见》要求,深入研学《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以及操作程序,严格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坚持功夫下在平时,多渠道、多层次识别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全面辩证、客观准确评价干部,切实把干部识准、考准。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话观察干部的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要把审核关口前移,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反映,问题未查清的,一律不得办理任职手续。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层级责任,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去年,市委常委会建立每月一次案例警示教育制度,由市党政班子成员轮流读典型案例材料、谈认识体会,共开展了8次典型案例教育。今年市委常委会将继续坚持这项制度。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叶锐宣读了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黄仕芳的悔过书,并谈了个人体会。会议指出,对黄仕芳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打破了某些领导干部“平安着陆”的侥幸心理,向社会释放出官员可以有退休之日,但反腐没有“退休”之时的信号。党纪教育不可失之于虚,党内监督不可流于形式,家风建设不可虚抓空转。要充分认识到任何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都没有特权,都不能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任何党员干部在腐败面前都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一旦滥用权力,必将受到严厉惩处;任何党员干部如果治家不严,必将毁己败家。要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时刻感念组织的培养、教育和信任,端正心态、摆正立场,切实把心思、才智、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要强化家风建设,严格教育和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始终做好爱家有度、管家从严,筑好抵御贪腐的“防火墙”。
会议听取2017年政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新一年政法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压实维稳第一责任,强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推动我市政法工作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新时代法治肇庆、平安肇庆。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文化塑警、以德育警、科技强警,全面提升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要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和谐、欢乐祥和的春节。
会议讨论了市政府拟提请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等有关文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