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召开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7周年暨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11周年座谈会
今年9月1日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7周年,《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11周年纪念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出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当天上午,我局召开由人大、工会、妇联、老龄办、团委、律师、法官、检察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参加的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7周年暨《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11周年座谈会。我局卢泽邦局长汇报了近三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情况,讲解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条件、申请程序等内容,并展望法律援助工作在我县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广宁”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发展前景。座谈会上,大家涌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共谋民生大计,提出了许多非常宝贵,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法律援助这项光彩事业和“民心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新闻媒体***采访并在广宁新闻上报到了此次座谈会,《法律援助条例》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无论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宣传工作,都取得了可喜成绩, 2007年以来全县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285件(其中法院指定35件,刑事辩护率100%),代书115宗,受援人数达29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达1100多万元,接待法律咨询1100人次,“12348”法律服务专线解答群众咨询1521人次,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平均每年以10%的幅度递增。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不断需要的法律援助需求与法律援助提供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今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局卢泽邦局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目前制约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是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不足;缺乏编制和人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法律援助经费还没有完全落实;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基础薄弱等,这些都是影响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当还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政府这项公共服务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