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县司法局为巩固干部作风建设成果,切实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把转变作风内化为自觉行动,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大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坚持每月末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领悟会议精神等,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队伍和作风纯洁,坚持奋发向上、百折不饶的精神,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
二、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结合作风巡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解决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改进方向,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端正党风、学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起,既要严防腐败,又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从思想上、体制上、制度上、管理上进行综合管理,减少和消除党性不纯、党风不正的根源。
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基本职能和具体业务,着力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责任、责任追究、效能监察以及民主制度、监督制度、学习教育制度、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司法行政干警的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和新闻时事,在机关中营造全员学习、自主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
2、发挥导引机制。一是积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导引作用,自觉维护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引作用,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三是发挥好争先创优的激励导引,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
3、完善廉洁机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教育党员干部严于律己、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依法行政,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4、建立调研机制。围绕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决策的准确性,极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外宣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鼓励干部职工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强化奖惩机制。制定《司法所2013年工作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推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奖和岗位津贴挂钩,奖勤罚懒,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