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要事纪略
(一)明清时期农民起义
明洪武十四年(1381),本县西北部大罗山(又名罗壳山)一带的农民(相当部分是瑶族),不满朝廷的封建统治和地主、权贵的剥削压迫,聚集一千多人举旗起义,公开反对官府横征暴敛。起义队伍曾攻打到肇庆府,向富户借银两、借盐布。后被朝廷派来大批官兵镇压,起义队伍被迫分散各地暂避锋芒。他们时聚时散,坚持斗争。起义农民被诬为山贼。
弘治十一年(1498)七月,大罗山农民再次起义,被总制两广右都御使邓廷瓒调兵征剿,首领李景先、覃杰等及农民义众被俘斩200余人。
正德三年(1508),县境东部马山都一带农民又聚集起事,曾围攻县城,后又被朝廷遣兵镇压。
嘉靖三十一年(1552)冬,以冯天恩、李汝瑞(一说李汝端)为首的农民揭竿起义,拥众万余固守罗壳山,冯、李二人自号罗扶二山应天承命左右都元帅,在扶溪、葵洞一带建立据点200多处,队伍日渐壮大,曾攻打到三水县西北部。至嘉靖三十六年(1557),冯天恩
据扶溪,李汝瑞据雷乡,梁汝中和欧广海据顾水,设立大小寨栅270余处,集众1万余人,并出没于四会、怀集、清远、肇庆等地。起义队伍先后斩杀本县典史李逢时、巡检杨庆、驿丞戴以文等官吏。此举震动了朝廷,后由提督都御使谈恺奏调两广守备官兵7万余人,分南北两路向大罗山进剿。由于寡不敌众,加之部分义众被朝廷安抚诱骗,起义终于遭到失败。首领冯天恩、李汝瑞在战斗中阵亡;义众及当地农民被俘斩者达8600多人。
经过这次事件,由提督都御使王钫、巡检御使徐仲楫与肇庆知府卢磷等参议,并奏准朝廷,析出太平、永义、柑榄、大圃4都共11鄙,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设置广宁县,将原守御四会的后千户所官兵及肇庆卫中、前二所屯军移至广宁县境龙口水屯扎,立为千户,借以震慑农民起事。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江谷村(当时属广宁县辖)曾昌、曾土生等聚众千余人,劫富济贫,在上路各铺向豪绅富户征饷,与朝廷官兵对抗。咸丰元年(1851),官兵进剿江谷起事农民,守城把总潘成杰被农民打死,后由肇庆知府蔡振武率部来县驻扎,镇压农民起事。
咸丰四年(1854),广东天地会(又称三合会)首领陈开在佛山率众举旗反清复明(因以明太祖洪武年号为记,起义队伍称洪兵;又因起事者均用红巾裹头,故又称红巾军),声威震动岭南。同年七月,本县农民首领苏程、陈水等也组织三合会,附近农民纷纷参加,公开反对官府统治,并联合三水县翁芹芳、清远县练四虎等率领的红巾军共千余人一举攻陷四会县城,知县牟考祥弃城逃亡。随后,红巾军又进攻大沙、永安、马岗、隆伏、姚沙等地,歼灭清军200余人。咸丰六年和八年,红巾军又两次围攻四会县城,焚毁北门街一些铺户与民房,大破官兵防守阵地,杀死清军把总翟超龙。咸奉十年二月初六,红巾军首领陈金钍、练四虎、侯陈带、周春等率众数万人,第三次围攻县城,攻塌城墙30多丈,清廷大为震惊。两广总督劳文毅命游击将军卓兴率5800多官兵到县,在五马岗一带与红巾军开战,至四月十五日红巾军被迫撤退,围城乃解,累计县城被困102天。
(二)民国时期工农运动
民国12年(1923),***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之后,决定和孙中山领导的***合作,开始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借以推动工农运动。民国13年7月,共产党员陈伯忠(原籍黄田江头人)参加广州农讲所第一期讲习班学习,结业后被委任为***中央农民部特派员,并以此身份回到家乡江头村(当时属广宁县辖)开展农运工作,向农民讲解革命道理,宣传组织农会的重大意义。在积极分子陈子英、陈子贤、陈扁、陈任等人的带动下,报名参加农会的占农民总数的八成以上。同年9月12日,江头乡农会正式成立,成为当时广宁、四会两县成立较早的农会之一。江头农会的成立,影响到邻近各乡农民也纷纷要求成立农会。同年冬,信步、罗洞等村也相继成立农会。各乡农会成立之后,随即组织农民自卫军,保护农民开展减租减息的斗争。
民国14年(1925)9月,陈伯忠在广东农运领导人彭湃、周其鉴、罗国杰等人的指导下,进入四会县城开展工人运动。他一方面在工农和知识分子中培养积极分子,并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先后吸收陈壁如、伍明生、李木、唐少彬等人参加***,建立了中共四会支部;另方面积极在工人队伍中培养骨干,推进工人运动。至民国15年上半年,县城工会组织已从理发、碾谷、咸杂等3个行业发展到其他10多个行业,工人运动的声势空前高涨。与此同时,陈伯忠又深入四会农村发动群众,亲自指导黄岗乡和龙头堡成立农会。各乡农会提出打倒土豪劣绅、实行减租减息、耕者有其田等行动口号,给广大贫苦农民以极大的鼓舞。黄岗乡农会执行委员长唐少彬,在陈壁如的协助下,组建一支20多人并配备***支的农民自卫军,保卫农会的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唐少彬随后又会同李炳蕃、黎佩云、叶瑞书、张绍田等到三区贺岗、宜兴、社保、罗湖、村美等乡去宣传发动,帮助筹备组建农会。至民国15年上半年,这些乡也相继成立农会和农军。当时,江谷的郑金、郑耀南,石狗圩的梁文典等人从农讲所讲习班学习结业回来后,也积极投身于农运工作,使全县各乡农民运动蓬勃开展。至此,全县入会农民已占农民总数的一半以上。当年6月,经省农协会批准成立了四会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唐少彬、雷锡南、彭拔英被推举为筹委会委员,叶少竹为秘书。农筹会设在县城洪圣庙内。
各乡农民协会组织起来之后,显示出巨大的群众力量。他们提出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土豪劣绅等口号,并订出(农民协会会员守则)。这些口号和会员守则,成为当时的行动纲领与斗争目标。
民国15年(1926)5月间,应清远县农会的要求,由唐少彬、赖西畴率领黄岗乡、龙头堡两支农军共100多人,前往清远与当地农军联合打退该县民团的进攻。农民运动的蓬勃发展,引起当时统治者和地主豪绅的惊慌。他们对农运干部非常仇恨,处处加以迫害。三区榄岗乡农会召开成立大会时,即遭到本县和三水县民团数百人联合围攻,农会被毁,村庄遭劫。黄岗乡农会还经常受当地民团头目带领团丁来骚扰闹事;农会领导人唐少彬曾多次遭到团丁袭击。更严重的是,中共四会特支书记陈伯忠和县农会职员赖西畴,被反动势力指使凶手杀害于迳口。
民国16年(1927)4月,以蒋介石为首的***反动派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城镇工会和乡村农会更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共产党员被搜捕或杀害,党组织和工农运动在这段时间内被迫停止活动。但是,共产党的革命活动和工农群众的正义行动,却在本县产生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三)清匪反霸和镇反运动
1949年10月16日本县获得解放。10月24日即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迅速接管县政府及区乡政权,并收缴商团、自卫队、别动队和私人的***支弹药,防止顽固的反动势力利用武装来袭击新生政权和扰乱社会治安。
但是,不甘心失败的恶霸、土匪、大地主及各类反动分子,仍然或明或暗组织反革命武装队伍,进行抢劫、暗杀和袭击共产党干部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企图扼杀新生的人民政权。当时,以大沙区苏更、周驹为首的股匪,分别匿藏在四会、高要两县边界飞鹅岭以西及大旺一带,经常出没于绥江下游沿岸,向过往船只勒收行水,并在农村打家劫舍,恐吓群众;黄田乡万洞匪首许锡基,曾纠集匪众20多人持***逃进深山,企图伺机颠覆人民政权;江谷区恶霸、土匪冼喜、潘金等人拥有***械武装,解放后不肯向人民政府缴械投降,悔过自新,反而继续欺压群众,挑拨宗族矛盾,煽动群众反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反革命分子张建中更为嚣张,解放初公然组织反革命武装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军第五支队,出没于梅仔坑、天花堂、黎寨一带,围攻支前工作队员,杀害共产党干部唐君毅,并派出杀手企图暗杀驻在四区的军政督导员;四会镇的反动势力也极为阴险,他们指使凶手杀害合记茶楼一名姓邓的工人积极分子;还有一些反动分子到处张贴散发反动标语、传单,写恐吓信威胁群众,企图挑拨共产党同群众的关系。当时匪敌势力活动甚嚣尘上。
为打击反动势力,安定民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巩固新生的民主政权,并保证交通要道畅通,全力支援解放大西南和海南岛,县委、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3月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退租退押,清匪反霸,发展生产的决议。会后即发动群众开展吐苦水、挖穷根、挖蒋根,除恶霸、斗地主、缴黑***、剿土匪、抓特务、揪反革命分子的运动。群众发动起来后,纷纷检举揭发匪敌的活动情况。政府掌握线索之后,首先由人民解放军驻县大队会同公安干警合力清剿土匪。大沙、江谷、黄田、大旺、清塘等地的股匪均分别被歼灭,收缴大批***支弹药。匪首许锡基、张建中、罗兰等被抓获处决,其余匪首欧烂仔、梁骚、谢秀等也先后被抓获归案,受到法律制裁。与此同时,本县成立镇压反革命临时指挥部,开始镇反运动。并组织力量破获东和乡的反共救国军22纵队、下茆乡的反共救国军23支队、四会镇的反共救国军暗杀小组、威整乡的反共救国军第一大队、江谷区的反共救国军等共21个暗藏反革命组织,查出参加这些组织的有371人。从这些组织中还缴获轻重机***27挺,六O炮2门,冲锋***5支,其他***支1730杆,***25000多发,手榴弹65枚,发报机1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对捕获的反革命分子分别给予应得的惩处,少数首恶分子被判处死刑,判处有期徒刑的有142人,其余交由群众管制。
(四)抗美援朝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同年11月县成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四会分会(又称抗美援朝分会)。12月26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第一次圩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动员各界人民用实际行动抗美援朝,认购胜利折实公债。全县共认购公债1.2万份,折款7.56亿元(旧币值)。同时选送一批青年赴广州南方大学军干班学习,经短期培训后即开赴抗美援朝前线。
1951年初,县委、县政府在县城组织万人集会并游行示威,声讨美国侵略朝鲜和企图武装霸占中国领土台湾;同时号召城乡青年踊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至1952年,共有410人参加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有25名本县籍的志愿军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此期间,机关、团体、学校、商店的广大千部、职工还踊跃捐钱购买飞机、大炮,支援前线,当时共捐得5.8亿元(旧币值)上缴给国家。
(五)土地改革
建国前,本县实行封建土地制度。本来属于广大劳苦农民开垦的土地,却被官僚、恶霸、土豪、劣绅通过种种剥削、压迫手段逐步占有,成了地主。民国25年(1936)全县有耕地2.08万公顷,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却占有全部耕的50%;而占人口90%的贫农和中农,只占有耕地的一半。尤其是占农村人口60%的贫雇农,只占有耕地的24%。劳苦农民因耕地不足,一方面要向地主佃租耕地,另方面给地主当雇工,他们受尽剥削和压迫,生活苦不堪言。
据土地改革前夕的调查,全县(广、四两县)农村有119748户,449742人,耕地33405公顷,每户平均0.28公顷。其中地主、富农、公(祖)尝占有耕地1601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7.95%。各阶级平均户占有耕地:地主2.05公顷,富农0.93公顷,中农0.29公顷,贫雇农0.1公顷。由于土地占有量的差异,导致产生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劳苦农民热切期望推翻封建土地制度,要求进行土地改革。
建国后,本县于1950年3月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传达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减租减息条例,开展二五减租和退租退押运动。按条例规定从当年开始,地主收佃户田租一律减少25%,俗称二五减租。债主借给农民的借款
(谷)利率不得超过30%。建国前所欠的旧债,也不得超过此利率。这个条例的实施,大大减轻了佃户和债户的负担,控制了地主和债主的剥削量。当时,凡有超过规定租额(利率)的都要退租,有抵押的要退押。
经过清匪反霸、减租减息和退租退押运动,初步把劳动农民发动起来,树立了贫雇农要求土地改革的政治优势,同时也削弱了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铺平了道路。
1951年3月,县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领导开展土改运动。首先抽调90多名干部在四区铁怖乡的大寨、铁场、黎寨三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由于发动群众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出现和平土改、走过场的现象。
同年冬,省委从南方大学、西江公学等大专院校抽调师生669人,从省、地机关和解放军部队调派干部156人来四会,连同本县县区机关干部170人,再加上经过培训的农民干部270人,合共1265人组成强大的土改工作队伍,分赴乡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土地改革以行政村(小乡)为单位,分五个阶段进行。土改工作队经过深入访贫问苦,扎根串连;诉苦发动,建立农会;划分阶级,对敌斗争;没收征收,分配果实;建立政权,组织生产等步骤,圆满完成土地改革工作。
运动开展以后,部分土改队员的思想和作风出现一些问题,西江地委及时集中土改队员进行整顿。本县土改队有200多人参加整队。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检查和克服缺点、错误。同时,对个别犯严重错误的领导和队员进行严肃处理,纯洁土改工作队伍,使土改工作取得最后胜利。
在土改过程中,始终贯彻执行***制订的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和总政策。1952年5月,广宁、四会两县合并后,即把12个区、1个镇、184个乡划分为13个单元,开始转上划分阶级和对敌斗争阶段,并以黄田乡和排沙乡为试点。通过试点,培训干部,逐步推开,很快就把45万农民发动组织起来,深入揭露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罪行,对地主阶级及其当权派进行斗争。当时,全县共批斗地主、恶霸、反动富农等2317人,其中地主当权派904人,不法地主1198人,反动富农145人,其他剥削者70人。
经过划阶级,全县(广、四两县)定为地主成份的有4267户,占总户数的3.8%;定为富农成份的2449户,占总户数的2.2%;定为中农成份的29341户,占总户数的25.9%;定为贫农成份的67171户,占总户数的59.1%;定为雇农成份的6153户,占总户数的5.4%;定为其他成份的4197户,占总户数的3.6%。
在土改中,全县没收征收耕地1.78万公顷,耕牛9176头,农具92390件,房屋130476间,家具43258件,粮食9052吨,以及一批衣物被褥等。这些生产、生活资料,按照填坑补缺,照顾需要,有利生产的原则,分配给无地、少地和缺乏生产、生活资料的贫
苦农民。计有65763户166117人分得耕地共1.26万公顷,平均每人分得0.07公顷;有11668户33710人分得房屋;有29438户80229人分得耕牛、农具和家具;有265890人分得粮食共5933吨。
土地改革运动于1952年11月15日宣告结束。经过土地改革,全县组织起贫雇农、中农及其他劳动人民的队伍,培养乡级政权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组织起民兵队伍。同时建立乡人民政府,并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正副乡长;有的乡成立中共党支部、妇代会和青年团组织。
1952年12月15日,中共广四县委召开第二次扩大干部会议,总结土地改革工作,部署土改复查工作。土改复查内容是:查农协会组织、乡政权干部是否纯洁;查阶级队伍内部是否团结;查漏网地主、富农,改正错划的阶级成份;查地主阶级有没有反攻倒算。同时解决土改遗留问题,颁发土地证等。土改复查工作分批进行,每批时间三个月,把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解决,进一步巩固土改成果,巩固农村人民政权。1953年4月30日,全县结束土改复查工作。
(六)三反、五反运动
1953年初,县委根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在县属机关单位开展三反(也称反:三害)运动,揭露出一批贪污分子以及一些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使干部克服土改后的松散思想,克
服官僚主义,巩固土地改革成果。同时,在私营工商界中开展五反(也称反五毒)运动,即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当时揭露一些资本家偷税漏税、抽走资金、消极经营、解雇工人、偷工减料以及腐蚀干部、挖国家墙脚等不法行为,并及时加以惩处,巩固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的地位。在运动中查出有贪污等三害行为的共226人。对这些人,分别给予组织、行政处分和限制使用的处理;对有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等五毒行为的资方人员,则给予补税、罚税、罚款或赔偿损失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法律制裁。通过三反、五反运动,教育了干部,打击了资本家和私营工商业主的违法行为,对推动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起到促进作用。
1953年3月,根据粤中区党委的部署,在县、区、乡干部中进行新三反(即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运动,对有错误的干部,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进行教育,严重的进行批判,使各级干部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转变领导作风。
1963年10月至19***年2月,县委又在国家机关干部中开展新的五反(即反官僚主义、反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反铺张浪费、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运动,参加运动的有601名干部,被揭露有贪污公款的45人,贪污金额6172元;盗窃公物的15人,盗物折款869元;贪污粮票的29人,数量395斤;有转手买卖行为的24人,金额1844元;搞自发的77人,金额3382元。对上述人员,分别作出处理,教育广大干部。
(七)肃反、审干
1956年春,县委根据***1955年7月发出(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以及省、地委的部署,开展机关内部的肃反运动。肃反工作先后分五批进行。首先在党政机关和学校开展,其次到其他企事业单位。运动通过集中学习,宣传政策,自我交代,检举揭发,以及内查外调,查清一批干部、教师的家庭出身和政治历史问题,按照政策界限,最后定性属清查对象的共30人,其中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的20人,定为坏分子的4人,定为特务间谍分子的2人,定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土匪的4人。对这些人分别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一部分仍留在革命队伍限制使用,一部分被开除公职,个别隐瞒历史罪恶,情节严重的被判处徒刑。
同年10月,县委又按照***<关于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对全县各级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的政治审查。县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文教、财贸、工交等战线也分别设立办公室,开展审干工作。当时共计审查干部、教师、医务人员、营业员等3360人,其中干部1600人。发现有政治历史问题并下结论定性的有446人,其中干部147人;有一些问题而难下结论,只写出调查报告的有140人,其中干部***人。下结论定性的147名干部中,属有变节自首行为的11人,属反动党团骨干及成员66人,属敌伪军政警宪人员15人,参加特务外围组织的4人,动摇脱党的5人,有其他政治历史污点的46人。对这些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26人,大多数留在革命队伍继续工作。教师及其他职工,审查后发现有问题的,一般仍留在单位工作,但是在使用上作内部限制。
(八)整风反右运动
1957年4月,县委组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教师学习***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开展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批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整风运动。开始时,号召干部为帮助共产党整顿不良作风,可以大鸣、大放、写大字报,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对有错误的同志采取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去处理,即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广大干部、教师积极投入这次运动,诚心善意提意见帮助党整风。不久,县委根据6月8日***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于7月16日以县委宣传部名义印发<坚持社会主义政治路线,粉碎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的学习报告提纲,摘录全国各地右派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供干部、职工分析、批判。8月中旬县委又发出<关于开展反右派斗争的宣传)文件,部署全面开展反右斗争。县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专抓这项工作。反右斗争首先在文教战线开展。当年12月,全县中学教职员工集中高要专区(在肇庆)进行整风反右运动,至1958年3月结束。后来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全县小学教师也集中县城开展整风反右运动。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根据干部、职工、教师在大鸣、大放、大字报中发表的言论,及其出身、历史和现实表现等进行排队,划分左、中、右三派,对右派进行批判斗争。最后按照政策界线经县委批准定性,全县被划为右派分子的共有150人,其中党政机关6人,财贸单位32人,工交单位3人,农林水单位5人,文化单位4人,卫生单位2人,学校80人,工商界17人,侨联会1人。对右派分子的处理,给予开除公职的49人(其中送劳动教养的39人,送回原籍农村劳动的10人),撤职、监督劳动的11人,撤职降薪留用的41人,降薪留用的48人,未作处理的1人。
同年,在机关整风运动中,又以反对地方主义为内容进行大鸣、大放、大揭发、大批判,最后划定三名干部为地方主义分子,均受到撤职降级处分。
1959年9月17日,***发出(关于摘掉确实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的指示),本县开始分期分批为右派分子摘掉帽子。1959~19***年摘掉帽子的共84人,1972~1975年摘掉帽子的共5人,其余于1978年全部摘掉帽子。
(九)大跃进运动
1958年5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公布之后,全县城乡掀起为争取高速度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群众运动的热潮。同年8月,又公布《***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一千零七十万吨钢而奋斗的决议)。县委根据中央的决议精神,立即召开县、区、乡干部会议,贯彻中央的指示和总路线精神,并动员各行各业都要搞大跃进,农业要尽快实现机械化,粮食生产要达到亩产双千斤,工业要大炼钢铁,运输要实现车子化,商业、教育等各行各业也要搞跃进,一切要为总路线服务。并提出农业要放卫星,工业要放卫星,财贸也要放卫星。当时,在组织成立人民公社的同时,随即掀起大跃进高潮。
农业方面,为创造高产田、高产片、高产垌,大搞深翻改土。县委在清塘公社清塘大队搞试点,调集大量劳动力搞样板。当时曾提出深翻一尺土,亩产万斤粮的口号。深翻改土主要是把表层土铲开后,挖出深层土,再加入塘泥、菜园泥、老墙泥、土杂肥等,然后再覆盖表层土。为开展改土竞赛,曾制作一些手推车(俗称鸡公车)作运输工具。有的人还使用禾桶、禾艇作盛载工具,用多人扛抬运送肥泥,以显示人多力量大。通过试点搞样板,很快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深翻改土高潮。但是,由于深翻毕竟打乱了土层,并不适合水稻生长,达不到高产的目的。为搞农业生产大跃进,以树红旗、白旗来表示先进与落后,因此便开展插红旗、拔白旗的劳动竞赛,借此来反右倾保守思想。为保红旗,创高产典型。一些干部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把几块田的禾苗并在一起,以为可以创高产。结果适得其反,因为禾苗密不透风而造成失收;有的将几亩田的稻谷混合在一起,计算出亩产双千斤,诡称创造高产田。群众对这种作风极为不满,但敢怒而不敢言。
工业方面,主要是搞大炼钢铁。当时县委定出以白沙头炼铁厂为重点基地,同时开辟岗咀李和威整等处为炼铁基地。炼钢铁的设备靠土法上马,大建土坯炉,甚至利用炮楼、砖窑、青砖屋作炼铁炉,以煤、木炭和木柴作燃料冶炼矿石。为增加助燃设施,各公社强征农民的大厅门板、床板制作风箱来代替鼓风机;为完成炼铁任务,又强收农民的铁器用具,甚至把所有门窗铁枝都敲脱作烂铁回炉炼钢。当时,强调全县一盘棋,调集大量劳动力去开矿、挖煤、烧炭、砍柴,不分日夜地干,连中小学生也动用上山去挑运柴炭。当时对所有山林几乎是整山砍伐,无偿调用,造成空前大规模的破坏。然而因土坯炉温度不高,所炼出来的只是烧结铁。与此同时,又因主要劳动力都被抽调去炼钢铁,各地的晚稻却无人收割,大量稻谷脱落田间或被牲畜糟蹋,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损失。
运输方面,主要是搞车子化。当时提出要实现农业现代化,首先要实现农业机械化;而车子化是机械化的第一步。并提出要消灭扁担的口号。为搞车子化,也是用土办法:车架、车轮用木造;车胎以切割旧汽车轮胎来代替;滚珠轴承则发动群众用手工锤砸而 成。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居民都有分配锤砸滚珠的任务,到处是工场,形成群众运动。但是,这些滚珠质量太差,用不了多久即变形报废。
大跃进主要是搞群众运动,很多工作都搞一刀切,致使部分干部滋长瞎指挥、强迫命令、打骂群众等坏作风,干群关系十分紧张。这种作风在停止大跃进之后,才得到逐步改进。
(十)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8月,县委根据牛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发动群众,在高要地委工作组的帮助指导下,首先组织成立第一个人民公社大沙人民公社。紧接着,经过宣传、组织,全县又相继成立柑丰(后改清塘)、地豆、幸福(后改石狗)、江谷等4个公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统管工农兵(民兵)学商各阶层和农林牧副渔各业。人民公社的基本特点是一大二公,即组织规模大,生产资料公有制。当时5个人民公社共有58920户,223416人,劳动力98705个,平均每个公社11784户,44683人,劳动力19741个。初时,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收益,统一分配的形式,取消自留地以及家庭副业,社员天天为集体干活从中获得实物和现金分配。人民公社下设管理区、生产大队、生产队。后来还按军事化要求整编劳动组织,全县按公社区划共建立5个团,57个营,296个连,1377个排,并实行五统一:统一领导、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排工、统一分配。在生活上搞简单的供给制,实行五包:包吃饭、包教育、包医病、包理发、包殡葬。当时,全县各社队有集体饭堂1004间;幸福(养老)院30间,入院老人488人;托儿所1043间,入托小孩19625人;幼儿园529间,入园幼儿18700人。曾有一段时间社员的劳动报酬,由大队或公社统一分配。
1959年1月,将原属清塘公社的四会镇划出来成立四会镇公社(后改称会城镇公社)。同年5月,根据省交通合作部(关于木帆船社向高级形式过渡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又成立航运人民公社(1961年5月改称水运人民公社)。6月,由石狗公社划出成立黄田公社,但仅半年时间,又复并入石狗公社。
人民公社建立之后,劳动力能够高度集中,对当时兴修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显示出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全县最大的、总库容量6860万立方米、可灌溉耕地面积5200公顷的江谷水库,就是靠集中庞大劳动队伍而建成的。迳口的水迳水库,大沙与大旺的堤围等大工程也是在此期间调集全县劳动力建成的。
但是实践证明,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和分配方式都超越当时人的思想觉悟和生产力水平,偏离按劳分配的原则,挫伤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当时曾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不科学的口号,生产计划、措施多由县、社制定,大队和生产队只有执行。1959年,县委提出高指标的生产计划,要求亩(1/15公顷)产2500公斤,甚至提出亩产万斤(5000公斤)粮的口号,为创高产典型,搞了不少形式主义和不切实际的工作。而一些领导干部却报喜不报忧,虚报增产丰收,并盲目提出可以三餐干饭吃到底,结果造成到处缺粮食,只能靠杂粮、糠菜充饥,农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基本营养不足,普遍出现营养性水肿病。1960年全县(四会境内)死亡5937人,死亡率为26.520/m,大多数是因水肿病引发不治而死亡的。同时因营养不良,劳动强度大,不***女患子宫脱垂症,有的甚至因此而丧失生育机能,抱恨终生。
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又被一些领导者曲解,认为公有制规模越大越好,在全县各地刮起了以一平二调为特征的共产风。当时,可以随意把土地、房屋、劳力、粮食、牲畜、原材料和农具等无偿平调,搞乱经济核算,随意侵占劳动成果。不少生产单位的粮食被调光,山林被砍光,塘鱼被捉光。加上这两年又适遇洪涝、干旱自然灾害,国民经济遭到严重损失,出现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群众对人民公社失去信心。
1960年末,县委根据中央的指示,采取措施纠正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风),重点抓共产风赔退工作,赔退原则是:原物还在的退回原物,原物已消耗的折算现金,由县地方财政统一拨款赔退到户。全县应赔退共产风折合人民币218.89万元,至次年基本赔退完毕。
1961年3月,县委又按照***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的精神,重新划分缩小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规模,把原有石狗、江谷、地豆3个公社划分为石狗、黄田、邓村、江谷、下茆、龙江、江林、地豆、威整、迳口、罗源等,11个公社,保留会城、清塘、大沙、水运4个公社的规模不变;划分为209个大队,2782个生产队。把原来以公社、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至1962年秋,本县贯彻执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正式确立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把土地、耕牛、农具、劳动力固定到生产队,使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的单位统一起来。在生产管理上,划分作业组,实行三包一奖(即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四固定(固定人员、固定地段、固定产量、固定工分)的分组管理办法;社员劳动采取定额记分或评工记分的办法,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计算劳动报酬;口粮分配采取基本口粮加劳动工分带粮的办法。对五保户和困难产的生活补贴,则用公益金解决。与此同时,由集体安排占生产队耕地总面积的5%~7%作为社员自留地。另外还划给社员饲养耕牛、生猪所需的饲料地,允许和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由于稳定按劳分配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的关系,初步克服生产队之间和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调动了各生产队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1963年,本县在农村开展四清运动(即清理工分、清理帐目、清理财务、清理仓库),扩大打击面,一批社队干部遭受到不应有的打击,挫伤干部积极性,使正在好转的农村形势受到一定的冲击。
1968年冬,县革委会以斗私批修为口号,宣传割资本主义尾巴、向大队、公社为核算单位迈进、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当时鼓吹学习清塘公社下布大队以大队为核算单位,学罗源公社以公社为核算单位。而各生产队干部、社员都担心第二次刮共产风,致使全县不少地方再一次出现财物分光、山林砍光、塘鱼捉光、蒲草割光、果树砍光的严重破坏生产的现象,使集体经济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后来及时制止,才不致继续受破坏。
1976年12月,***先后在山西省昔阳县和北京市两地召开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并提出普及大寨县的要求。本县为贯彻这一精神,分批组织县、社干部到大寨参观学习,要求像大寨人那样想大的、干大的,与天斗、与地斗、与阶级敌人斗。参观回来后,县社都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层层动员,级级规划,以公社为单位,高度集中领导、集中劳动力、集中时间大搞开山造地、平整土地和改造低产田。当时,全县统一规划在新旧四清公路两旁开山造地种植柑桔、菠萝、青梅、茶叶等,搞四条茶果林带。同时在江谷旺塘推平山头搞人造小平原,作为想大的、干大的的工程项目。1977年又铺开改造曲水河工程,县革委会组织各社队劳动力无偿支援,又从地方财政拨款362万元,打通一条长达2200多米的引水隧道。由于这项工程规划设计脱离实际,效益较差,只好中途
下马,现废弃无用,造成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在农业学大寨运动期间,各级领导受左的思想影响,贯彻学大寨人那样,批判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负盈亏、自由市场和包产到组到户),推行政治评分,取消定额管理和评工记分,放弃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果造成劳动管理混乱,窝工浪费严重。同时又进一步开展批判资本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没收社员开荒地和五边地,把屋前屋后的果树折价归公,限制社员养猪、鸡、鹅、鸭等;限制集市贸易,全县统一圩期,并由原来3天1圩改为10天1圩。这些方法和措施,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与商品流通同时受到抑制。但农民仍然艰苦奋斗,埋头苦干,战胜各种困难,使农村经济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文化***与农业学大寨期间,全县农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仍保持年平均增长12.6%的速度。
1979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全县停止农业学大寨运动,按照三中全会的精神,重新组织、部署农业生产,因地制宜调整农业布局,推广杂交优良水稻品种,开展多种经营,落实各项生产责任制。一些生产队对农副业生产改由作业组承包,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或五定一奖(定劳力、定地段、定产量、定成本、定工分,超产奖励)的联产计酬责任制,个别生产队甚至已实行包产到户。当时,县委、县政府根据肇庆地委的意见,强调划清界限,只限三靠地区(即吃粮靠统销、生产靠
贷款、生活靠救济的地区)和边远山区落后队才允许搞联产承包到户,其余一律不准搞包产或包干到户。并认为本县不属三靠地区,不准搞包产到户。
1981年上半年,在其他地区的影响下,部分公社开始搞水稻联产到劳动力的生产责任制,下半年又自发起来搞专业承包和联产承包到户,并很快成为一股潮流,势不可挡。当年已搞联产承包的生产队有721个。但由于没有正确引导和具体指导,造成一些大队、生产队分光、拆光集体家当,集体经济受到损失。
1982年春,贯彻***1月1日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中发[1982)1号文件)之后,全县进一步落实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把责任田划分到户,由家庭承包完成生产任务和国家征购粮任务。到1982年末统计,全县落实家庭联产承包的生产队增加到2382个,占全县2436个生产队的97%。
1983年8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政社分开,撤销人民公社,建立区(镇)乡政权;同时以乡镇为单位成立经济联社。原来政社(企业)合一的组织不复存在,人民公社的历史宣告结束。
(十一)社会主义教育(四清)运动
1963年8月,县委贯彻***<关于目前农村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抓紧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批示),成立社教办公室,派出工作队在黄田公社和清塘公社的下旆大队作先行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首先采取讲家史、村史、社史等回忆对比方法,进行阶级教育,进而揭发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批判搞副业单干的资本主义倾向,防止修正主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在社教运动中,开展小四清(即清工分、清帐目、清财务、清仓库),并在全县推行此项工作。19***年11月,又贯彻***<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四清的内容改变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具体有十二项工作内容,其中包括开展对敌斗争,清理阶级成份,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解决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等问题,并阐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改为四清运动。因肇庆地委决定抽调本县干部去高要县永安公社参加四清运动试点,县委结束了黄田和下布的社教试点工作,共抽调760多名干部和知识青年,组成工作分团去永安公社搞四清工作。在县内则开展小四清工作,做法是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贫下中农代表会议,进行揭发和评议干部。全县列为小四清对象的干部有1022人,经过查揭和评议,共砍掉干部多占劳动工分33.6万分,平均每人减去329工分。后来县委又组织力量分批到各社队进行四清工作,执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整顿基层组织,扩大打击面,挫伤了一部分干部的积极性。经过一年时间在永安公社的四清试点工作,县委又根据地委指示,派出三个工作分团去高要县沙浦、活道、白诸三个公社铺开搞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文化***运动开始时才撤回工作分团。
(十二)文化***运动
1966年5月,县委接到5月16日***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立即传达到机关、学校的党员、干部,宣布开始进行文化***运动,并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处理有关文化***的工
作。不久,很多外地学生到县进行革命串联,本县各中学及小学高年级相继成立红卫兵组织,掀起文化***运动。开始时,红卫兵的行动是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捣毁古迹、神坛和一些有传统艺术的器皿,焚烧旧书籍、旧图画和古装戏服等,把文化遗产当作封、资、修的残余扫掉。同时四出串联,以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口号,随意揪斗党政领导干部和一些出身于剥削家庭,或犯过错误,或有历史污点,或有海外关系的干部,视他们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牛鬼蛇神和黑七类,有的挂牌游街,甚至被体罚、鞭打、禁闭。
1966年12月,县委文化革命领导小组在万人学习***著作讲用会上,贯彻***<关于无产阶级文化***的决定)(即<十六条)),宣布文化***的重点是整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可以用大民主的形式,写大字报,大鸣、大放、大辩论。红卫兵组织从学校发展到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由县城发展到农村。学校停课闹革命,一些工厂企业的职工也停工造反。***公布***主席写的<炮打司令部)大字报之后,各学校、各单位均设立大字报专栏,让群众书写大(小)字报张贴。一时间,标语、口号遍及城乡。一些单位、学校的造反派纷纷成立兵团、司令部或战斗队,采取夺权、罢官行动,要领导干部靠边站,批判各级领导干部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并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致使党政机关处于瘫痪状态,公安、检察、司法部门也受到冲击。而造反派组织又因各种不同观点,逐渐分成红旗派和东风派。有些造反派组织还发生打、砸、抢和破坏公物等行为。后来两派形成对立局面,互相攻击、谩骂,甚至发生武斗。
文化***运动开始之后,全县城乡掀起群众性的学习***语录和宣传***思想的高潮。机关干部、厂矿企事业职工、学校师生、居民和农民群众每人(或每户)都有<***语录),并实行天天读、活学活用。为表示对***主席的忠心,人人佩戴***像章,个个单位设忠字牌(台),挂***像,开会必先学习***著作,讲话必诵读***语录,形成一切行动都以读***的书,听***的话,照***的指示办事为准则。
1967年1月,县武装部介入文化***运动,执行三支(支持左派、支持革命农民、支持革命工人)、两军(军管、军训)任务。在四会中学派驻解放军***思想宣传队;在党政机关和一些要害部门派驻军代表,主持日常工作。
1968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革委会成员由军、干、群三个阶层和老、中、青三个年龄层次的代表组成,称为。三结合领导班子。接着,各公社、各战线也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掌握党、政、财、文大权,取代原有党政机关及其下属职能部门。
同年6月8日,两派群众组织发生武斗,火烧县城五一服装社大楼。烧毁缝纫机51台,蚊帐、衣料一批,楼房受损,当天因武斗被打死5人。
同年7月末,***先后下发***主席于7月3日和7月24日批示的两个报告,强调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不要忘记无产阶级专政,因此全面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有些人被当作阶级敌人而遭揪斗游街,甚至戴上现行反革命、黑帮、牛鬼蛇神等帽子。当年,全县中小学教师集中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对被揪出的一批人进行批斗、挂牌游街,有8名教师因畏惧而自杀身亡。
在文化***期间,全县受迫害的干部、职工共有449人,其中被迫害至死的干部26人,职工46人,一般群众123人;受到各种错误处分和处理的70人(其中被错判刑的3人)。
1976年10月,王、张、江、姚反革命集团被彻底粉碎,经历10年劫难的文化***运动宣告结束。
(十三)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
本县从1973年8月开始分三批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到1976年6月结束。运动从始至终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第一批在清塘、大沙、龙江、下茆4个公社58个大队开展;第二批在地豆、威整、罗源、迳口、江谷、江林等公社进行;其余公社为第三批。第一批进行的公社派驻200多名工作队,以批林整风为动力,开展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第二、三批把批林整风与农业学大寨结合起来,推进农业大干快上。当时,还提出实现大寨县的要求。路线教育运动提出的口号是:大批修正主义,大批资本主义,大干社会主义。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搞资本主义来批判,同时又批判重副轻农、重钱轻粮、工分挂帅、物质刺激等做法,强调要发展集体生产,巩固集体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
在三年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贯彻狠抓阶级斗争,促进大干快上的做法,强调依靠集体力量统筹改造山河,改变生产条件,夺取粮食高产丰收。县革委要求各公社都要有项目,想大的,干大的。当时地豆公社改造何礼河和开山5000亩(333公顷)造林,大沙公社连续三年加固堤围和开挖大坑排洪渠,清塘公社龙江下游改河工程,威整公社围坑造田和平整梯田工程等,都是调集全社或全县劳动力去完成的。使非受益队无偿付出了劳力和经济代价。
(十四)揭批***,平反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6日,***政治局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10月14日***公布了粉碎***的消息,县委立即组织县城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公社各界群众集会、游行,庆祝粉碎***反革命集团的胜利。10月18日***公布***反革命阴谋活动的材料,县委迅速领导全县人民开展揭批***的罪行,清除左倾错误的流毒。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公社普遍举办学习班,运用声讨会、漫画、广播、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揭批***的反革命罪行,揭露他们另立中央、篡党夺权的阴谋,批判他们反革命罪恶的历史;揭露他们炮制老干部就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的反革命政治纲领,批判他们诬陷迫害一批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罪行;揭露他们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抓生产是唯生产力论,按劳分配是推行修正主义、搞物质刺激,社队企业是资本主义的黑窝子,发展多种经营是以钱为纲、金钱挂帅,自留地、家庭副业、集市贸易是资本主义的尾巴等形左实右谬论的实质,批判他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
通过揭批***,弄清了一系列的大是大非问题,纠正了各种错误思想和做法。县社两级党委及领导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基层办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同时调整农副产品收购政策,减轻生产队负担,增加社员收益
分配,使农业生产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为了使干部、党员从本质上认识***的反动理论,并肃清其流毒,县委还分期分批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使之认识实事求是是***思想体系中的核心和精粹,把***晚年所犯的错误与经过长期历史考验而形成的科学的***思想严格区别开来,同时对两个凡是加以分析,解除精神枷锁,进而理解马列主义、***思想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县委认真领导全县人民拨乱反正,克服左的思想错误,平反冤假错案。
县委于1978年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干部,对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的复查甄别。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纠正冤假错案,为这些人平反昭雪,并作出妥善处理。全县共复查平反冤假错案428宗,补发工资的有112人,共补13.9万元。对因被错划为右派分子而受党内处分的干部、教师7人,经甄别后全部撤销处分;对因文革期间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受党政三大处分的党员、干部138人,经甄别核定免予处分的83人(其中受开除公职处分现收回安排工作的72人),减轻处分的28人,维持原处分的27人;复查文革前办理的历史陈案65人,核定因受开除公职处分现收回安排工作的25人,减轻处分的17人,维持原处分的23人;对因两退一插(精简人员作退休、退职和插队落户)被处理回乡的36人,除1人病故
之外,其余均收回复工复职,并补发工资,符合退休条件的则办理退休手续;对在文革期间被迫害致死的195人(其中干部26人,职工46人,一般群众123人),均作了平反昭雪或以非正常死亡结论处理,给他们的家属发放抚恤金共7.5万多元。有56人由所属单位
为他们开追悼会,有57名死者的子弟由政府安排到厂矿、企业工作;对因清理阶级队伍而处理回农村的146人,除3人病故外,其余均作回迁户口,复工复职或妥善处理,给予生活出路;对以战备疏散名义而被遣送回乡的259人,除病故的11人和因犯罪被判刑的
1人外,其余也作回迁户口及复工安置等处理。病故的还由民政部门给其遗属发给适当的抚恤费。
(十五)实行改革开放,发展商品生产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本县各项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首先坚决执行***关于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工业方面,靠改革开放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厂长责任制,实行承包经营,并抓住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名牌、优质和适销对路的商品生产。同时,千方百计引进外地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创办新企业,改造老(旧)企业,使工业晶迅速走向国内外市场,增加出口创汇的收入。农业方面,按照***的指示,进行大胆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解决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问题,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促进农业商品生产的迅速发展。由于抓住了发展工农业生产这个龙头,带动了建筑业、运输业和商贸服务业等迅猛发展,使国民经济大幅度持续增长,财政收入年年递增,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1993年末统计,全县社会总产值达383103万元,比1978年的19810万元增长18.3倍;工农业总产值为336203万元,比1978年的16561万元增长19.3倍,其中工业总产值为259943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7.3%,比1978年的8410万元增长29.9倍;财政收入为9072万元,比1978年的814力元增长10.1倍;城镇职工年人均工资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也分别比1978年增长6.6倍和7.6倍;全县人均储蓄存款余额为2166元,比1978年的33元增长***.6倍。
为了引进外资、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促进商品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制订关于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设备等的奖励办法,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以促进本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引进外资、技术、设备,主要是兴办一批外向型企业,同时改造一批老(旧)企业,增加出口商品生产。至1993年,招商引进创办的外资企业共有119家,其中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的三资企业114家,三来一补企业5家。累计签订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合同204宗,当年实际利用外资3711万美元。引进先进设备2774台(套),价值2984万美元。利用这些资金和设备,创办和改造了一批外向型企业,出口商品迅速增加。1993年出口创汇达6868.67万美元。农业和渔业也引进外资、技术和设备,发展商品生产。从1987年开始,引进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折合人民币3088万元,计划开发标准化鱼塘1200公顷,现已开挖鱼塘967公顷,并且边开挖边放养鱼苗,当年获得效益。同时兴建鲜鱼冷冻仓库一座,于1991年开始试产,至1993年已先后冷冻贮藏鲜鱼、猪肉、水果等4.1万吨。此外,还通过招商引进投资,建立起一批生产、养殖名优珍稀鱼类、禽类、蘑菇、葡萄、紫苏、花卉等出口农产品的企业,大大提高了本县农产品的商品率,使三高农业产品源源不断地投放国际、国内市场。
(十六)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
根据***的决定和省、市委的部署,本县从1991年8月起至1992年末,分三批在各乡镇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每期3~4个月。全县先后组织工作队1134人,深入到各圩镇和158个管理区以及农林场去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针、政策,帮助基层组织和农户解决发展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齐抓,主要是做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通过宣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中共十四大精神,促使农村干部群众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增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村生产迅速迈向市场经济;三是普及法制教育,促进农村社会治安好转;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农村干部成为劳动致富的带头人;五是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好事。经过社教工作,全县共新办集体经济项目253个,主要是办林果场、养殖场、工商企业、服务业等,共投入资金3.3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629万元,有关部门支持拨款189.5万元,当地集资3375万元,引进外资(折人民币)2.93亿元。精神文明的硬件建设,共办起四位一体(学习科技、交流信息、文化娱乐、思想教育)的文化室60间、广播站14个、图书室21间,修建篮球场24个。同时还开展创文明活动,共评出文明村107条、文明户18145户、文明单位28个。在社教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先后无偿拨出9000吨水泥,为497条村庄铺设混凝土巷道;投资148万元,为农村建设自来水工程,至此,全县已有八成以上农民改善饮用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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