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双信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双信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双信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双信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C区5号之二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C区5号之二(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12″,东经112°59′54″),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年制造绣花机750台/年。项目员工人数共8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均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728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喷淋废水采用“混凝沉淀+砂滤+离子树脂吸附”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二)项目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帘柜+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二甲苯、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 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第Ⅱ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漆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高空排放。机加工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内通风,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喷漆)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核定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22吨/年。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另行安排。 |
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