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梦想起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梦想起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3-26|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梦想起航行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实现大学生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以吸纳更多高层次人才在青就业为重点,面向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青岛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利用政府、高校、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机构等资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不断提高就业服务精准度,创新开展各类就业活动,健全就业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吸纳更多高层次人才在青实现就业梦想。
二、行动目标
通过在全市实施大学生就业“梦想起航行动”,推动我市大学生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就业服务进一步优化,大学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6年年底前,实现“1617”目标:扶持1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6000名大学生参加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吸引10000名研究生在青就业,接收高校毕业生70000人来青就业。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就业政策“引领”计划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各区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发挥校园网等平台功能推送政策信息,让毕业生对就业政策应享尽知。要把抓好政策落实作为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畅通,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政策扶持。
统筹做好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服务保障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成长成才。按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管理要求,征集全市基层服务岗位,招聘首批基层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上岗服务。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把握就业创业新机遇。各区市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中,努力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二)实施就业培训“助力”计划
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各区市要加强对就业见习基地的指导、评估和考核,不断规范见习管理,提高见习质量。要积极评选吸纳毕业生见习数量多、留用率高的就业见习基地作为见习示范单位。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为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宣传平台建设,让见习政策深入在青高校、街道社区,营造良好的就业见习环境。各区市、各高校要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见习实训,提高就业实践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工作管理。各区市要将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格培训管理、资格审查和资金拨付等流程。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不断充实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与传统培训模式的有效结合,有针对性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培训服务,使其能够及时适应岗位需求,掌握职业技能,提升综合职业能力,顺利完成从学生到员工的转变。
(三)实施就业配置“拉动”计划
组织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各区市、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多组织专业性、行业性、小型化、网络化招聘会,提高招聘活动实效。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不少于900场次。
开展青岛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各区市要以就业指导进高校、职业规划进高校、职业培训进高校等“十进高校”活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要根据不同高校的专业特色及毕业生规模等,与企业进行有效对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校园招聘会,提高求职成功率,吸引更多在青高校毕业生留青就业创业。
做好大学生人才储备工作。各区市要对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有在青就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与其签订人才储备协议,并为储备人才免费提供档案关系接转、见习岗位推荐、职业能力培训、岗位配置、创业扶持等就业创业服务,落实相关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在青实现就业。
(四)实施就业服务“提速”计划
探索搭建大学生就业服务新平台。在高校设立青岛市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通过服务站,及时准确掌握在青高校大学生就业需求,摸清应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和求职意向,同时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荐、能力培训等就业服务,将面向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延伸到校园里、学生中,把大学生就业工作引入快车道。
精准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利用“市—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工作机制,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及时提供就业创业帮扶,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各区市要特别关注长期失业的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计划,促进其尽快就业。
充分发挥青岛市大学生就业联盟信息共享和互动平台作用。面向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帮助大学生学习与掌握职业规划的基本方法,提高就业技能与实践能力。组织大学生就业指导专家到各高校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一对一”个性指导等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明确求职方向、掌握求职技巧,促进其顺利实现就业。
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市、区(市)人社局长进校园宣讲,帮助毕业生更深层次的了解就业政策、认清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技能。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通过现场解答政策、模拟招聘求职等活动,帮助其熟悉职场,掌握求职方法技巧,提高就业竞争力。各区市要提高服务意识,采取定期到企业走访、***办理就业手续等方式,随时解决企业在接收毕业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实施研究生就业“留青”计划
完善和落实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研究生住房补贴力度,缓解毕业生求职就业和生活压力,促进高层次人才留青就业。各区市要按要求及时受理、审核享受住房补贴人员材料,切实做好研究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依托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把人才政策、就业政策、就业岗位、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服务内容送到各高校,及时摸清研究生就业需求,快速合理安排就业服务对接,确保更多研究生留青就业。探索建立政府、高校和企业针对研究生的留青就业服务保障体系,适时组织专门面向研究生的靶向招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接洽谈活动,为研究生留青就业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大学生就业“梦想起航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各区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活动内容。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区市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对照大学生就业工作目标,确保相关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建立健全政策扶持的绩效评估机制,切实发挥资金的效益。
(三)注重舆论引导。各区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和经验。要注重发现、培养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营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构建“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企业和毕业生搭建一个岗位发布、签约对接等全方位的互动交流平台。充分发挥“青岛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作用,多措并举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