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屏山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山县委党史办公室负责进行党史研究,编写中共屏山县党史,编辑出版党史书刊。征集、整理、编撰重要党史资料。运用党史资料进行宣传教育,并为各方面提供宣传教育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专题研究工作。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县地方志编纂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屏山县志》和《屏山年鉴》的组织总纂、上级审定、出版业务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各类地方志书、年鉴编写业务,协调有关出版发行工作,承担乡镇地方志书的终审,县级各类地方志书、综合性地方文献的审定工作,组织各级修志人员的业务培训,进行理论研究、学术探讨和组织经验交流,承担各类地情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科学管理、开发、利用,为全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地方志办与党史办合署办公,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单位1个。在职编制4人,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屏山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79万元,其中:(一)基本支出 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万元,住房公积金3万元。
(二)项目支出1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党史、地方志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党史、地方志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