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调研组来我县开展立法调研
4月15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朱识平带领调研组来到我县,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林忠、副主任李光辉、副县长邓于伟等的陪同下,朱识平一行先后来到亿林龙城小区、马电小区实地调研物业管理的相关情况,通过现场收集物业管理中的经验做法,了解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征求了相关建议。
据了解,《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7月1日施行以来,在规范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不同角度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根据对物业管理的新规定以及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新要求,修订《条例》十分必要。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情况汇报,调研组围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提质增效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表示,将认真研究、逐条梳理,提高立法质量,使《条例》更加科学合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