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依法治县送法下乡
自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以来,蓬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重要抓手,以依法执政为统领,以法治为民为重点,切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落实落地。
目前,全县各级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项事业正逐渐纳入法治化轨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蓬安蔚然成风。
纳入考核 压实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按照市委统一要求,蓬安县委于本月组织开展全县机关干部法纪知识考试。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县级机关的全体干部。考试内容分为法律知识和党纪知识两部分, 所占比重均为50%。考试题型分为填空题、单选题和多选题。
“考试成绩将按干部法纪档案制度纳入干部个人档案。” 蓬安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试成绩纳入干部个人档案后, 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干部年度法纪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未参加法纪考试的, 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拔重用。
“‘法治南充大讲堂’和干部法纪知识考试,蓬安县连续两年的参考率和及格率都是100%。” 蓬安县法治办相关负责人说,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蓬安县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人大常委会、政协专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出台《蓬安县依法治县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促进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制定《抓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明确抓法治建设的责任主体是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组(党委),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副书记和县级部门党组(党委)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以及各自主要职责和考核、问责等内容。同时,该县还与全县39个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了乡镇党委书记抓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
规范体系 提高行政透明度
今年4月,蓬安县出台《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坚持以问题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整治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无动于衷、工作不安排、 本职工作无进展等“不作为”问题;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等打折扣、搞变通等“慢作为”问题;对办事不公、滥用权力等“乱作为”行为。
针对问题清单,蓬安县制定专项整治措施,采取分层约谈提醒,挂牌***督办,开展巡察工作,推行阳光问政,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与纪委“直通车”,常态化督查上班纪律,清理整治“人浮于事”,整治规范服务窗口行为, 整治“中梗阻”行为,整合力量加强监督,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实行内部通报和外部曝光等12项措施进行整治。
近年来,蓬安县深化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和制度落实,构建依法确定、科学配置、制度约束、阳光行使、合力监督、严惩滥用“六权治本”工作机制。建立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难题。设行政委员会,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重大复杂案件交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制度。持续推进“放管服”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按照国、省、市部署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强化***督办、绩效评估。深化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退出制度,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同时,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体系, 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
全面深入 建立法治扶贫人才库
“部分村民法治意识薄弱,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浓,这是摆在脱贫攻坚道路上的一道难题。”蓬安县司法局宣教股相关负责人说, 要带领贫困村民脱贫致富,首先要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办事, 为脱贫攻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此,蓬安县出台《蓬安县法治扶贫“律师联系贫困村”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择优聘任3名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7名律师、23名司法干警,按照“1+X”模式, 对口联系全县171个重点贫困村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制定《关于建立流动“法律诊所”的实施方案》,通过现场调解、以案说法、院坝讲法、发放普法资料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建立法治扶贫人才库, 将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法治指导员、重点贫困村“第一书记”、 优秀政法干警及律师共计784人纳入法治扶贫人才库, 并结合贫困村法律需求情况,实施村(社区)法治委员培养和配备试点工作,开展村(社区)三职干部及法治指导员法治培训40多期,定向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法律骨干3452名,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