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局积极推进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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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打破了以往内、外贸货物不能同船运输的惯例,可以降低成本,提高舱位利用率,有利于加快集装箱枢纽港建设。日前,交通部水运司和海关总署监管司来沪调研并召集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上海海关、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地区部分港航企业,就同船运输船舶的定义,港口企业、理货公司如何与海关进行计算机联网,海关如何对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实时监控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拟定了操作规程。调研组明确由上海海关将有关干线互转的内容写进操作规程,同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待海关总署与交通部联合发文后,正式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试点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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