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召开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培训会
3月24日,射洪组织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培训会,会议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特点、重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作了重要阐述,要求相关部门、乡镇要尽快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用心工作、真情服务,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此次培训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业务开展前大规模的集中培训,旨在建立一支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队伍,为制度启动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培训会上,县医保局、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登记缴费管理、参保登记的程序、表格填写、信息采集、医疗保险费的征收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并就如何做好医疗报销业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说明,为扎实推进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4月1日起射洪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凡射洪县内具有非农业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即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校的全日制学生);未满18周岁非在校(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者参保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或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低保户、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老年人还需要提供相应的“低保证”、“残疾证”、“低收入老年人”确认证明,以及当年个人应缴的医保费。参保者患病住院一律享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40%—70%,中小学在校学生报销费用上浮15%;恶性***等还可享受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报销办法与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办法一致。(记者 陈远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