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基础养老金上调至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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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今年7月1日起,上调区内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5元。
据悉,我区发放的居民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部分。在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方面,以50至59周岁为例,共分为12档,最低档每年缴纳500元,政府补贴150元;最高档每年缴纳12000元,政府补贴650元。
据介绍,我区共有935人享受此项政策,按照每人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165元计算,年需政府投入约170万元。此次基础养老金调整,系我区自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的第5次调整,调整后我区的基础养老金为烟台市最高,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95元,比山东省规定的最低标准高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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