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四级审核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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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确保执法案件公正、准确、合理,莱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推行四级审核制度进一步约束执法办案行为,树立了良好部门形象。
所谓一级审核就是由办案负责人对承办人办理的案件实施全程监督审核;二级审核就是由案件合议人员审核案件主办人员制作的法律文书,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三级审核就是由案件审核小组针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核。严把案件的立案关、调查检查关、强制措施关、处罚裁量关、执行关;四级审核就是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办案部门处理的重大、复杂和疑难行政案件进行讨论并决定处理意见。
通过严格落实执法案件四级审核制度,有效规范了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质量,确保所办案件无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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